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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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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四章 抢劫案 (第3/3页)

,可见是对四海集团每天清早的工作行程很了如指掌的人。于是警察首先认为,应该看看是不是有内部员工监守自盗的可能。”

    “经过1个多月,排查了全部414名员工,特别是针对受害人曾文的社会关系,警方没有发现任何疑点。”

    “很快,警察获得了情报,说当地有一个黑社会团伙曾经放话说要抢劫四海集团的钱。经过部署,很快将这个团伙的全部成员一网打尽。可是团伙头目却说,他们之前的确是有这个想法,不过还没开始实施就被别人捷足先登了。而且事后也证实,该团伙成员不具备作案时间。不过警方却从头目那里得到了一个信息:他们知道四海集团每天早上有大量现金交易的事情,是从那些和四海集团打交道的猪贩子口中获知的!”

    “警方随即将四海集团2年内所有的猪贩子名单进行了筛查,发现总共有1万多遍及四川和全国多省的人员。这种面向散户的收购,人口流动性极大,今天来了明天不来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会在经意或不经意之间把消息透露给他人,口耳相传过后,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能够知道四海集团的事情。警方想要通过这个途径锁定嫌疑人,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人的角度突破案件成为了不可能,于是警察转换思路,决定从枪入手。众所周知,国内的枪支管控很严格,一般人几乎没有途径能够搞到枪,何况还是正规的军用枪支呢?”

    警方分析,能够获取军用枪支的途径只能有2个:

    1.工作中能够接触到军用枪支的。例如警察、部队、银行等押运部门等。但经过仔细排查,当地及其周边没有发现有任何一把枪丢失。

    2.罪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比如抢枪等。

    “很快,有办案人员就注意到,在案发前的3个月,也就是2002年8月,陕西凤县曾发生过一起杀死武警哨兵并夺枪的恶行事件。凤县发生的夺枪事故中,被抢走的枪正是一把军用冲锋枪。案发地点在秦岭深处的一个铁道路口。2002年8月30日凌晨2点,独自站岗的武警战士曹建强被前来换防的战友发现,被人用枪打中太阳穴而死,同时曹建强的冲锋枪也不见了。经鉴定,打死曹建强的是一把自制手枪。”

    “这起案件刚好就发生在资阳抢劫杀人案之前3个月,那会不会有关联呢?然而,由于那个岗亭地处人迹罕至的地方,事发时又是在深夜,陕西警方经过许多努力,也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言归正传,至此,这个案子尽管警方十分努力,但还是无法找到任何能够锁定嫌疑人的突破口。难道真的就这么让罪犯逍遥法外吗?这时,办案人员想起来了那顶群众交上来的毡帽,而这,也是他们唯一的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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