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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欠债还钱(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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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欠债还钱(11) (第2/3页)

费记录保存完整。

    核对后发现,王书梅的账本上有两笔近期消费,不在我们已知的受害人范围内。

    所以,凶手就在这两名我们尚未找到的受害人之中。”

    吴端道:“我们的调查的方向错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不是报复诈骗,而是别的什么矛盾?”

    李八月摇头道:“可能性不大,我查了王书梅的人际关系,除了坑害约会对象,她的生活几乎与世隔绝,她没有朋友。”

    冯笑香补充道:“这点倒是真的,她的上网记录就能证明,除了睡觉,她要么在跟人约会,要么在网上勾搭约会目标。

    她所有时间几乎都在上网,有空闲的时候就追剧、看视频、追……典型的宅女。”

    李八月总结道:“这样一个人,实在是找不出什么其它仇家。

    吴端又道:“那有没有可能不是仇杀,我们遇到了一个无差别杀人的变态,不能以常理推测。”

    “不可能,一定是仇杀。”闫思弦十分笃信:“红酒……灌红酒的行为指向性很明确。而且凶手在处理尸体时,也受到了仇杀的心理映射。”

    “什么意思?”

    “通常,杀人之后破坏尸体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销毁具有辨识度的特点,让警方查不出死者身份,比如毁掉指纹、割掉纹身部位的皮肤、毁坏面部;第二种则是出于杀人后的愧疚心理,无法面对死者,故而毁坏其面部。

    本案凶手对尸体做了第一种处理,偏偏没有毁坏面部,说明他在面对死去的王书梅时,毫无愧疚心理,甚至他潜意识里不愿破坏对方的脸,他就是要宣泄’向王书梅这个明确的人报仇’的快感,这符合仇杀特点。”

    闫思弦翻开账本,指了指用铅笔圈起来的两处,“查不到受害人的就是这两笔账,如果你之前的筛查够仔细,没有漏网之鱼,那么,凶手就在这两个人中间。”

    “人民币符号都是正确的两横,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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