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八十年代的时尚 (第3/3页)
块钱,不光有裤子,他们那里还有一种叫做磁带的玩意,说是放到收音机里能唱歌,我又花了五块钱买了一盘磁带,不过咱家没有那种收音机。”
刘琅的二叔从裤兜里套出了一盘磁带,这磁带一出,立刻就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只见封面上是一个女人的相片,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看得在场的男人们口水都快留下来了,不光是男人,就是刘琅的母亲眼睛都直了。
“这是………邓丽钧?”
好吧,刘琅也知道这个邓丽钧,当然,整个国家又有几个人不知道这个女歌星呢?
这位来自湾湾的女歌星一首歌唱出能让人的血糖升高,所以又被后人称为甜歌天后,绝对是刘琅父母一辈的偶像。
别说听她一首歌了,你看,就是看到对方的相片都把这几个人的魂给收走了。
“磁带,东学,你把磁带先留哥这,等过几天我去买一个能放她的收音机,到时候让你过来听。”
刘琅的爸爸马上说道。
“那可不行!”
刘琅的二叔一听就有些急了。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了刘琅爷爷的吼声。
“老二,你这个小兔崽子,花了十多块钱买条破裤子,看我不削死你!”
话音未落,刘琅的爷爷手拿一根火钩子就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就要招呼到对方身上。
“爸,这是喇叭裤,喇叭裤呀!”
刘琅的二叔四处乱窜大声叫道,一边躲还一边护住自己的裤子,打我可以,把我的裤子弄脏了就不行了。
“给我吧!”
刘琅的父亲一下子就把对方手里的磁带抢了下来,然后迅速放入衣服兜里。
“爸,爸,别打了,别打了!”
刘琅的母亲赶忙把愤怒的父亲拦了下来,而刘琅的二叔趁机跑了出去,剩下的人也一哄而散。
“这个小兔崽子,真是管不了了,十多块钱呀!全他妈的给我花了,不打死他干什么?”
刘琅的二叔还没有结婚,每个月的收入要全部给自己的父亲,而且他现在也不过是一个一级工,每个月工资也就二十块钱,花半个月的工资买条裤子,对于刘琅的爷爷来说那是典型的败家子行为,当然要教训了。
“爸,老二也长大了,再说,这种喇叭裤不是时尚吗?反正也买了,总不能退了去吧!”
刘琅的父亲替弟弟解围道。
“十多块钱呀,就给我买条破裤子,太败家了!”
反正钱已经花了,刘琅的爷爷也没有办法,被大儿子劝说了一阵也就回去了,不过刘琅的二叔肯定是要被臭骂一顿了。
二叔从马家堡买到了喇叭裤,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短短半个月后刘琅就在家门前的马路上看到有人穿着裤子蹬着车子飞驰而过,周围的行人果然是纷纷驻足对他行“注目礼”,这个人挺胸抬头,下巴都翘上了天,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牛逼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