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合法的事情 (第2/3页)
拾东西!”,梅森立刻冲进了狭小的阁楼里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克斯玛夫人有些疑惑的望着克斯玛先生,眼睛里的困惑让克斯玛先生解释了起来。
“你永远都无法违背牛的意志按着它低头喝水,哪怕把它淹死在水槽中,它不想喝,就不会喝。”
梅森很快就收拾好了一些简单的行礼,现在的天气还不算冷,只需要一床轻薄的被子就可以。他拿着桌子上的档案袋,里面有他的警徽和一些证件,在他拥抱了克斯玛先生和克斯玛夫人之后,与弟弟妹妹们告别,立刻离开了这个家。
克斯玛先生坐回到代表了他家主身份的椅子上,翘着腿,似笑非笑。
这蠢货,杜林离开是去了很远的城市,而他?依旧在镇子上,还减轻了家庭的负担,该干活的时候克斯玛先生并不介意拿着棍子去把他撵回来干活。况且克斯玛先生觉得,最多一个月时间,梅森就会受不了主动回来,如果没有在乡下当过警察的经验,绝对会发疯的。
另外一边,杜林肯定不知道他的哥哥居然已经成为了一个胸口带着警徽的乡下警察。如果知道的话可能他会有其他什么的想法,但是现在就算告诉他,也来不及了。
天亮之后的明天那些酒就会运到车站的仓库中存放,之后的一天按照莫里斯的说法,他就会夺走属于杜林的牧场。
莫里斯或许不太清楚,他正在干扰一笔利润超过十万块的大买卖,为了这十万块,如果有几个人去见了天主,想必天主也会原谅的吧?
杜林眼中的杀意渐渐变得浓烈起来,他不是一个喜欢用这样的手段去解决麻烦的人。杀死一个人的确是解决麻烦的最简单的方式,可这样做并不会让一个人,让一个企业有任何的成长,反而会将来蜕变时的障碍。因为你不能总是用杀人这样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麻烦,总有些人是你不敢杀,也杀不死的存在。
当思维陷入到“谁拦我我就干掉谁”这样愚蠢的回路中无法挣脱的时候,就意味着一个人已经走到了极限。
杜林并不希望杀人,可有些时候,总是有些人让你不得不选择最不喜欢的手段,去杀掉他。
第二天天亮之后杜林就安排了都佛和几个少年人去盯梢,他相信每个人的活动都是有规律的,也许三天的时间不算多,但是大致的规律绝对能够摸得出来。
“你好,罗麦斯先生,我想要咨询一个问题……”,杜林坐在了一家律师楼的办公室中,他面对的是特耐尔城中最好的律师之一,凯文·罗麦斯。凯文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律师,有着很高的学历以及非常丰富的诉讼经验。只要把钱给足了,他可以做到最好,哪怕违背了良知和道德也在所不惜。
前一段时间特耐尔城公立中学中爆出了一起丑闻,一名数学老师长期对三名未成年单亲家庭的女孩进行性侵和猥亵,其中一名女孩意外怀孕七个月时才被家人发现,并且爆出了这起丑闻。
按理来说这样的案件基本上是铁板钉钉,不可能出现任何的反复了。但是这位中学的数学老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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