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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Middle Ages)的一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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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Middle Ages)的一些介绍 (第2/3页)

天都要在田间劳作,从日出到日落。

    除了耕种领主的土地外,还要照顾自己的小块份地。他们的居住条件简陋,一般是茅草屋,饮食也比较简单,主要是面包、蔬菜和少量的肉类。

    市民则主要生活在城市里。他们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活动。手工业者有自己的行会,如铁匠行会、裁缝行会等,这些行会规定了行业的标准、学徒制度等。

    市民的生活相对农民来说更加多样化,他们可以在城市的市场上购买各种商品,也有机会接受一定的教育。

    婚姻与家庭中世纪的婚姻往往是一种家族之间的联姻,特别是在贵族阶层。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家族的财产和地位。婚礼一般是在教堂举行,由神父主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在农民家庭中,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孩子从小就要帮助父母干活。

    在贵族家庭中,长子通常会继承家族的大部分财产和爵位,其他子女则要寻找其他的出路,比如进入教会或者与其他贵族联姻。

    六、爵位划分

    ①首先,能被称为皇帝的,一般是要跟正统文明——罗马,扯上关系。

    比如沙皇其实是“凯撒”(Caesar)的音译变体,在中世纪欧洲的认知体系里,罗马帝国的正统地位深入人心。

    拜占庭帝国作为东罗马帝国,传承着罗马的部分衣钵,而在拜占庭帝国灭亡后,俄罗斯东正教教会提出莫斯科是“第三罗马”的理念,俄罗斯沙皇便借此宣称自己继承了罗马皇帝的正统地位,其统治权力在理论上具有至高无上且神圣不可侵犯的色彩,在爵位层级中高于普通国王。

    除了俄罗斯沙皇这种与罗马正统建立联系而获得皇帝尊号的情况外,欧洲还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神圣罗马帝国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虽然其实际统治形式较为松散,但其皇帝称号在名义上依然被视作继承罗马帝国权威的象征,统治范围涵盖众多德意志邦国等领地。

    在理论架构上是整个帝国的最高主宰,拥有超越一般君主的地位与威望,象征着对广大地域与多元民族的统辖权,体现出当时欧洲以罗马传统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复杂政治理念和权力秩序观念体系。

    又如奥匈帝国的皇帝称号,也是在特定的历史、地缘与政治文化背景下形成,与罗马帝国的历史渊源及欧洲传统的爵位等级观念相互交织影响,反映出欧洲中世纪及近代早期政治格局中,对于最高统治权位的界定与传承,始终绕不开罗马这一正统文明所设定的框架与标准。

    各个试图称帝的政权都在努力从罗马的历史、文化与政治遗产中寻找依据,以确立自身统治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彰显其在众多王国、公国等政治实体中的特殊与至高地位。

    ②关于中世纪的爵位,仔细探究的话,很多人都会感到困惑。

    简而言之,公侯伯子男这样的等级是中国逐渐发展形成的概念,在中世纪的欧洲并没有十分明确的上下级从属关系。

    例如中国春秋时期,有鲁国公,也有秦国子。然而他们都是独立的封君,属于大贵族,彼此之间不存在严格的上下级概念。可到了战国末期却逐渐纷纷称王了。

    中世纪的欧洲情形也大致相仿。伯爵通常就是大贵族,很多公国、王国未必比伯国面积大,甚至还有独立的子国存在,同样拥有不小的领地。

    乃至到了近代,欧洲才开始相互攀比,你称国王,那我便称皇帝。

    所以,总结来看,往往能被称为伯爵的,就已经是很高等的贵族了。

    七、欧洲的一夫一妻制度

    ①起源与发展:一夫一妻制最早可追溯至古埃及,在欧洲也有着悠久的历史。

    从古代的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再到近代和现代,欧洲在法律上都规定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如公元前 3-4世纪建立“一夫一妻制”的雅典,《梭伦法典》中对夫妻关系就进行了规定,早在公元前 2世纪,罗马共和国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度”的“神圣婚姻”。

    ②宗教影响:基督教在欧洲一夫一妻制度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通过法律等形式对“一夫一妻制度”进行了规范。

    基督教教义强调婚姻的神圣性和不可解体性,认为夫妻应当相互忠诚,这使得一夫一妻制在欧洲社会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遵循。

    ③社会与经济因素:私有制的发展是欧洲一夫一妻制确立的重要基础。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为了确保家族财产能够准确地由自己的亲生子女继承,要求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从而推动了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和巩固。

    ④特点与影响:欧洲的一夫一妻制强调婚姻的稳定性和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

    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欧洲国王,也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度,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的现象。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秩序化,也为现代婚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八、百年战争的起源

    ①爱德华三世和腓力六世的矛盾主要源于法国王位继承问题,1328年,法国卡佩王朝的查理四世去世,没有留下男性子嗣,卡佩王朝绝嗣。

    法国贵族拥立查理四世的堂兄、瓦卢瓦伯爵腓力继承法国王位,是为腓力六世。

    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的母亲伊莎贝拉是查理四世的妹妹,所以爱德华三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

    但按照法国法律,女性无法继承王位,其子爱德华三世也因此无法继承。

    最初爱德华三世为了保有在法国的领土而向腓力六世表示臣服,但1337年,爱德华三世提出了对法国王位的要求。

    这里读者会有点混乱,爱德华三世主要是因为其外公是腓力四世是法国国王,以此来说自己是有继承权,但实际上,腓力四世死后,到腓力六世已经经历过4位国王了。腓力六世是前代国王的男性堂亲,确实是更有继承权。

    而且法兰西王位不允许女性继承这是普世皆知的,即便要从腓力四世的后代里找,爱德华三世也有许多堂姐呢。

    ②1337年5月24日,法国国王腓力宣布,“因英王爱德华不断反抗和背叛法国王室”,剥夺其对吉耶纳的权利。

    腓力尤其谴责了爱德华对“巫师”阿图瓦的罗贝尔的庇护行为。这段声明通常被看作英法百年战争的起点。

    ③来自法国阿图瓦的罗贝尔。他名声不佳,拥有法国王室血统,是腓力六世的姻亲。

    1330年,罗贝尔试图通过假造文书占有阿图瓦,那本是他姨母所继承的封地,但他的骗局最终被揭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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