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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洪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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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洪爷 (第2/3页)



    林十三答:“是那土财主家的小厮。”

    洪爷面露不悦:“小十三你该晓得,洪爷我帮人有三不帮的规矩。没银子不帮、伤天害理不帮。最重要的一条,不说实话不帮。”

    林十三在驯象所历练了三年,不仅学会了人情世故,更学会了撒谎时镇定自若的绝技:“晚辈说的是实话。如有半句假话,我愿在您面前吞粪自尽——蘸着大葱吞!”

    大葱蘸粪是京城市井江湖里惩戒千门骗子手的私刑。

    洪爷瞪了林十三一眼,又指了指陈矩:“他是宫里的人。宫里人的相貌、作派是掩不住的。我吃了小四十年的皇粮,什么人没见过。你说他是土财主家的小厮?”

    陈矩不愧为巨宦高忠的心腹,反应极快:“我是自阉。在我们县于财主家讨碗饭吃。”

    洪爷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是自阉。”

    阉割分为官阉、自阉。

    官阉需拿得出五两银子,由宫内有资历的老宦援引,先在南城净身师傅小刀刘处签下“生死文书”,再动刀。

    净身后一个月内若能活下来,再花五两银子请老宦当凭证人,立下“婚书”。把自己当成女人“嫁”到皇宫里。

    自阉者则是穷得拿不出钱来的赤贫人家后生,胡乱拿镰刀把子孙根切了,等待二十四衙门广选。

    自阉者,一个月内十不活五。活下来能够被广选入宫中的,五中只一。

    这就导致大量自阉者进不了宫,沦落市井。这些人倒也不至于饿死,富户财主乐得收几个自阉者当仆人,享受下皇室待遇。

    洪爷问林十三:“那条狗何时丢的?”

    林十三答:“昨日丢的。”

    洪爷又问:“是什么狗?”

    林十三答:“是掖乌龙,一种名贵细犬。在骟驴街狗市上,一条品相好的纯种掖乌龙能卖四十两银子。”

    “噗”洪爷笑出了声:“再名贵的细犬进了高丽街也是一坨狗肉。且这细犬应该一时半会儿还上不了餐桌。谁吃那玩意儿啊。”

    陈矩有些奇怪:“越名贵的狗不是应该越好吃越抢手嘛?”

    洪爷嘲讽道:“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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