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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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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誓 (第1/3页)

    功罪者,风化之原也。功非但赏之足劝,罪非但刑之足威也。虽其为不令之人与?然而必避罪之名,以附于功之途。夫人自伸之情,相奖以兴,莫知其然而自动,无贤不肖一也。故正名之曰功,而天下趋之;正名之曰罪,而天下违之。帝王尤慎之矣。

    世之降也,风日窳,化日靡,民日偷,国日乱;非徒政不纲、教不饬也,功非其功、罪非其罪也。功非其功,未尝非功;罪非其罪,未尝非罪;而古帝王之功罪不尚焉,后世且以为迂远而不切于治乱。

    故功罪之名三移,而风化之衰也,三变而益趋于下。最下,以臣与民之不顺于君者为大罪,而忘其民。其次,以君与吏之不恤其民者为大罪,而忘其天。君依民以立国,民依天以有生。忘天,则于民不忘,而民暗受其戕贼矣。忘民,则于君不忘,而君必受其灾害矣。

    古帝王之亟赏以为功,亟诛以为罪者,惟天为重。故尧知鲧之方命,无君也;其圮族,无民也;而姑试以五行之政。夏后之征有扈也,不斥其叛天子、虐下民,而鸣钟击鼓以声其罪曰:“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得罪于天者,虽无虐于民,无犯于上,而天讨勿赦,如此其严也!

    后世之法,目为大罪而不赦者,曰“罔上”、曰“误国”。苟有欺隐营私之迹,则虽呴燠其民,民争怀之,弗可贷也。其次曰“伤民命”,曰“侵民财”。

    苟无淫刑科敛之愆,则虽获罪于天,天所弗祐,所弗问也。呜呼!夫孰知不畏于天,名为恤民,而民实贻以慼;不恤于民,名为忧国,而国实受其败也?

    惟古帝王,知国之所自立,民之生所由厚、德所由正也,克谨以事天,而奉天以养民。

    方命、圮族之辜,视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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