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拿回荒岛: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2/3页)
就算放那儿,都是面子。
他们拿到手才两年啊。
但与其让她把事情曝光,影响他们的名声,或者失去发展蒸蒸日上,价值几百亿的公司,还是一座岛更划算一点。
就当他们用这座岛彻底甩开南遥吧。
毕竟这座岛说起来……还有点邪门。
“我母亲的那些专利呢?”南遥突然问。
宋父被她问的一愣,而后轻飘飘答道:“卖了。”
南遥神色微变,“卖给谁了?”
宋父满脸不耐烦,“国外。”
南遥抿唇,眼眸微微沉了沉。
母亲研发的东西,品牌早就没落了,不再生产。
而专利却被宋父卖给了国外。
或许换个名字就会高价卖入安夏国。
客厅陷入了安静。
直到朱律师拟好合同,闻律师对南遥点点头,证明合同没什么问题。
南遥签上自己的名字,宋父也签了,并盖了章,然后给了她一张卡,里面是五百万。
证明他早就想好给她了。
另外三十万,转入了她的手机。
这座岛屿在她十八岁时,被宋家忽悠走,现实只过了两年,但实际上却隔了一千年的时光。
母亲留给她的东西,如今终于又回到了南遥手中。
“宋小姐,我觉得你父亲的……”
闻律师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宋母打断。
“行了行了!拿了东西快走!说好了的只要这些!多的没有!”
宋母站起身开始赶人,“宋瑶,从今往后,别踏进我宋家的门!从今天起一刀两断!”
南遥冷冷道:“你们宋家最好也别来沾边,如果我发现你们私底下给我传出什么白眼狼,霸凌同学这种莫须有的东西来,我就把进警局的那些事传扬出去!”
就算没有证据,说是宋若若指使的。
但她的舔狗咬人,主人也要负责。
她肯定不想洁白的羽翼沾上污点吧。
说完,南遥拿上合同文件,和闻律师一起离开。
至于自己房间里的那些东西?
都不要了。
反正重要证件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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