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洞房花烛夜 (第3/3页)
手有脚,男子汉大丈夫,你怕什么?中英哥,这个脊骨眼,你做了逃兵,做了懦夫。芸儿家有钱。就算眼底下穷,成家了,就是一家人,用芸儿家的钱怎么了?只要不白用,辛苦操劳,难道不能做出个模样,不能有朝一日扛起大梁?不就是为你们男人的脸末?脸有多重要?为了你们男人的脸皮,你丢下了芸儿。若是我,我绝不会。光宗哥若是喜欢我,我什么都不顾,我愿意随他去天涯海角,去刀山火海!
中英无言。
我只是痛。我追过,尽力了,谈不上后悔。你们不一样。你们你情我愿。两情相悦,是多么难得,是前世的缘分。中英哥,你记得,你不仅是痛,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肠子悔青悔断。后悔的滋味比痛难受。痛如刀割,但畅快。后悔像蚂蚁啃虫子咬,不痛,却难受得想死。
红婉,别喝了,太多了。
喝吧,中英哥。酒似海,人如舟,一醉飘飘谢千愁。
好吧。我陪你喝。
酒店伙计把于久找来。两人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于久找两个兵,问王老爷家借了顶轿子和女佣。把两个人塞进去抬回来。两个嫂子扶着轿子乐哈哈:这个娃娃,把他两塞一起,这是成双成对上花轿勒。大家哈哈大乐。
别瞎咀蛆,队长知道了,糗你们!嗨。
哎?让队长上花轿,婉小姐上花轿,是你干的,要糗也是你!
于久把中英弄到床上。女人把红婉扶到隔壁房间,安顿好方散去。半夜,中英出门起夜。头重脚轻摔了两跟头。他趴在地上呆了好久,才爬起来歪歪斜斜摸到床上:哎,光宗,朝里面滚滚!
次晨,日上三竿。他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和芸儿那个了。嗨,臭不要脸的。他骂一声,自嘲地摇头。他眨巴眼睛,那梦这么真呐,周身每个细胞都沉浸在喜悦的余音之中。出门碰到于久。
“嗨,于久,你过来,哎呀,我这个头啊,从没醉成这样。你把我弄回来的?”
“是啊,队长,昨天你喝的像根木头。”于久笑了。
“哎,红婉呐?”中英莫名紧张起来。
“她昨天睡你旁边房间。王老爷让两个妈妈服侍她的。队长,真有你们两个的。孤男寡女的喝成这样。”
“你混说什么呐。”中英朝隔壁探探脑袋。
“别瞅了。我一起来,红婉姑娘就不见了。一早走了,许是怕家里人着急。一个大姑娘家的,家里能不急?”
中英踢走于久。回房间坐到床上。到处看看又抽抽鼻子。他觉得昨晚自己是和芸儿一起的。他拍拍脑袋!
红婉立在窗子前。酒醒了,醒的清清楚楚。作为一个女人她知道。她昨夜和光宗哥如愿以偿,一早却发现身边是中英!她慌乱至极,趁着中英没醒,赶紧收拾干净逃之夭夭。
女人常弱于男子,偶尔也比男子坚强。红婉打扮好自己去了芸儿家。今天是芸儿大喜的日子。光宗和芸儿再也不是以前,同样自己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生命在此狠狠的一刀两断。中英骑上马,来到村口,踟蹰良久。他听到鞭炮声,喇叭声。他旋马爬上高山,看见莲花塘裹在红红的绣球里。他坐了一天,没敢进村,山上的风呼啦啦刮到落日。他转回王家屯阅读兵书。沉浸其中,才找到安静平和,甚至忘记一切。忘记芸儿吧,他叹口气。爱不一定是结婚,结婚不等于爱,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