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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这个兄弟我曾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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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这个兄弟我曾见过的 (第1/3页)

    华夏自古以来,对于城市里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团体及其成员,有着非常精确的描述和区分。

    家里有点闲钱,手里拿着刀剑四处晃荡不干正事的,叫做游侠。

    本地土著,爱欺负人的,叫做地痞,挨欺负的,叫做破落户。

    会两手功夫,喜欢往身上刺青抹油,好勇斗狠,能登台卖艺的叫做青皮。

    没有户籍,没有教养,毫无廉耻的,叫做流氓。

    吃光,用光,典当光,工资日结第二天啥都剩不下的,叫做三光码子。

    不好好读书工作,追求标新立异,招猫逗狗的,叫做古惑仔。

    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能过一天算一天的,叫做混混。

    这些牛鬼蛇神加在一起,学名叫做社会闲散人员,当然可以自己吹牛逼说是江湖人。

    江湖人也分三六九等,小混混是里面最底层的角色。

    小混混的混,是混吃等死的混。别说什么烧杀抢掠了,打架都得讲规矩,提前约定好双方不能带兵刃,不能下死手。打完架甚至还得给街坊老少爷们赔礼道歉,清扫街道,不敢跟别人添麻烦。

    虽然说平时上不得台面,让人看不起,可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就是天塌下来有高个儿顶着,砸不到他们身上。

    明国初年,天门市第一次扫黑除恶,所有过去嚣张跋扈的黑恶势力,帮派社团都被一扫而空。

    年底第二轮扫黑除恶,又有一大批城狐社鼠被清除干净,顺带手还拯救了大批的失足妇女。

    王云霄他们老老实实地上学去了,屁事没有。

    按照油条的说法,过去这条街上都是风月场所,到晚上那叫一个灯红酒绿,燕舞莺歌。原来这橱窗里哪有什么木头模特,都是珠圆玉润的漂亮小姐姐,一个个能歌善舞,多才多艺……

    “你来过?”

    “我都是听别人说的!”

    就算还有漏网的小姐姐,那也不可能白天出来营业,现在街道两边都是整改过后重新开张的正经店铺。

    街上还有各种江湖艺人,卖水果香烟小冰棍的,说书唱戏打把势的,非常热闹。

    王云霄游游逛逛,一直玩到晌午,找了个背阴的地方,和油条一起蹲在墙根下,掏出窝头开始啃。

    刚啃了没两口,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接近。

    王云霄给油条使了个眼色,把铁片小刀捏在手里。

    可对方似乎并无歹意,离老远就喊了一声:“元宵!”

    王云霄回头,就看见身后站着一个瘦猴一样的男人。

    要说这人瘦到什么程度,那粗看上去就像是脑瓜子下面插了一根筷子似的,全身上下都是皮包骨头,风一吹都能飞起来的那种。这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眉目之间透着几分猥琐。

    王云霄看向油条,油条摇了摇头。

    油条都不认识,那就说明不是什么熟人。

    “我呀!驴二啊!”

    看王云霄一脸茫然,那人也不生气,嘻嘻哈哈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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