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曰天的演绎 (第2/3页)
队皱紧眉头,看着阿曰。
“简单来讲就是制造不在场证明!”阿曰说道。
“那他要怎么制造亦或是变长自己作案的时间?”
“举个简单的例子。郦师玄可以先杀人后喝酒,然后回到家开着余自羚的车离开。再么是,喝完酒后回到家里杀完人,然后给保姆或是郦清整一个错误的时间(那么咱们就给它定为22:27吧)最后再开着余自羚的车子故意搞出很大的声音,目的是让人看见,然后就离开。这样就制造了余自羚在22:27离开,但在这个时间段,郦师玄一直在胜利烧烤店喝酒。
“俩个说法都说得通。咱们得做排除法。”张队说。
“不用啊,我看着他们俩。我认为是第二种说法更为合理。”
“何以见得?”阿曰问。
“因为那天我确实听到了车声,还很吵。我家保姆在打扫房间时也注意到了车声。”
“很好,”阿曰他夸赞我说,“你父亲的不在场证明咱已经破解了,接下来就是犯罪现场鉴定的步骤。”
在紧张的犯罪现场调查中,阿曰的行动显得尤为专业和专注。他首先选择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桌子角落,用鲁米诺试剂进行检测。鲁米诺试剂是一种在法医学中广泛使用的化学物质,它能够与血液中的铁离子发生反应,从而在暗处发出蓝色的荧光,即使血迹已经干涸或被清洗过,也能被检测出来。
阿曰的这一系列动作,从蹲下到滴加试剂,再到观察荧光的出现,都显示了他对细节的敏锐洞察力和对犯罪现场分析的专业性。他不仅发现了血迹,还通过模仿被害者的行为,进一步确认了血迹的位置和可能的分布情况。这种通过模拟现场情况来寻找线索的方法,是法医调查中常用的一种技巧,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犯罪过程和犯罪者的行动轨迹。
随着阿曰的进一步检测,更多的血迹被发现,这不仅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关键证据,也进一步证实了犯罪现场的复杂性和案件的严重性。阿曰的这一系列专业操作,无疑为案件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方向。
在这样的场景下,作为旁观者的我,可能也会被现场的紧张气氛所感染,同时对阿曰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感到敬佩。犯罪现场的勘察是一项需要耐心、细心和专业知识的工作,阿曰的行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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