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徐慧的死 (第2/3页)
六早上出门,到了下午没回来,父母以为是青春期的小姑娘闹脾气,猜想她去了同学家,也没在意。可是等了一晚上,还是不见她回来,全家人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于是就报警了。
经法医检查,死者的肺部发现了大量湖水,确定是溺水死亡。
尸检报告中指出,从尸体的浸泡程度来看,大概已经在水里泡了一到两天,很可能就是从周六开始的。她的胸部和肩膀有一些挫伤,双手和胳膊上也有一些擦伤,小臂上也发现一些旧伤疤,应该是很久之前留下的。
除此之外,法医还发现她的处女膜已经破裂,不知道生前是否遭到性侵。
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形,郑茂林意识到这起案件不简单,看起来既像自杀,又像他杀。并且,死者身上的新伤和旧伤,以及牛仔裤里的小石块都看起来非常可疑。
随后,警员们开始对镇上的居民进行排查,对徐慧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可是最终都一无所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两个月已经过去,但是侦破案件的希望却依旧渺茫。除了现场勘察到了与死者有关的物品,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嫌疑人的小线索。
当时的郑茂林已经在林县公安局小有名气,破获了许多起疑难案件,本想着也会很快抓到凶手,没想到却成了终结他刑侦梦的一个案件!
就在办案人员毫无头绪的时候,一张不显眼的字条给众人带来了希望!
原来,在郑茂林最后一次搜查徐慧房间的时候,在抽屉最下面发现一张小字条,如果搜查得稍微有点不仔细,很可能会把它当作废纸扔掉。
那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字条,从纸张的质地来看,大概是从课本上撕下来的纸,对折起来塞在了抽屉的最下面。
字条上用钢笔写着她失踪那一天的日期,在日期下面写了三个字,那是一个人的名字:谭云超。
通过字迹比对,可以确定纸上是徐慧的笔迹,
后来,郑茂林传唤了谭云超,一个二十岁的男孩,并且跟徐慧是高中同学,两人关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