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干净的案发现场 (第3/3页)
”
张有为点了点头,觉得这两点很重要,可以以此作为侦查的方向。他在做了简单的部署和鼓励打气之后就离开了。
不过,在走之前,他给曹立设定了一个破案期限:两周。
沉思片刻,曹立朝着机井房南侧的麦田走去,看见有两三道麦子弯弯曲曲的,麦穗微微倾倒,看起来像是被压弯的痕迹,但不是很明显。
很快,他就发现,麦穗倾倒的方向正指向机井房,也就是抛尸的地方,沿着麦田倾倒的痕迹望去,目测大概有二十米长。
曹立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联想到死者的那一缕头发,他断定,这道麦田倾倒的痕迹就是凶手在行凶过程中拖拽死者留下的!
他开始对这条曲线拖痕进行仔细搜查,不一会儿就发现了一只34码的粉色凉鞋,经过死者家属辨认,正是死者生前所穿。
随着警员的搜索,死者的另外一只凉鞋也在拖痕附近找到了。
终于发现了死者的随身物品!
曹立还发现,麦田的拖拽痕迹一直延伸到旁边的一条乡村小路上,经过警方随后的了解,这条路就是死者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
随后,曹立的脑海中形成一个画面:
犯罪嫌疑人躲在路边的麦田,等葛晓丽骑着自行车路过的时候,突然出现将她控制住,然后抓住她头发和身体将其拖拽进麦田,沿着机井房的方向走。
在这个过程中,葛晓丽不停地挣扎,以至于鞋子脱落,头发也被凶手拽掉一缕......
不过,曹立很快意识到缺了点什么,这一点也更加令他疑惑:
既然法医已经断定死者是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那么为什么在抛尸的机井周围和机井壁上都找不到一丝血迹?
而且死者当时伤势如此严重,肯定会出现喷溅状和滴落状的血迹,可是在外围的调查中,没有发现任何血迹,甚至在拖拽过程中也未遗留下血迹。
这个疑问似乎恰恰印证了当时自己的猜想: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就在曹立思索之时,法医那边传来两个重要的消息:
一是在井边发现的碎砖头,与死者头部的伤口不吻合,可以断定不是凶器;二是在死者葛晓丽的体内采集到极少的男性精斑,证明死者死前发生过性侵。
由此可以断定,这是一起恶性的强奸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