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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带虹虹回山里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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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带虹虹回山里过年 (第1/3页)

    第四十一章 带虹虹回山里过年

    镜头回到年前二十九。

    晚上在床上,虹虹先解释前面为什么没说与韩喜锋的交往,一呢开始对韩喜锋真的有好感,毕竟是读了书的人嘛,一起玩时还是开心咯,感觉能填补雾雾留下的情感空缺。二是韩喜锋将工商局一部分业务转到了小姨的城西所,让她评为了优秀职工,小姨评为了优秀主任。三是跟韩喜锋去舞厅跳过三回舞,但没接吻,也没摸她咯,只是跳舞过程两人胸脯贴过几回,有次用乳房用力压了喜锋的胸脯一下,担心雾雾有想法。韩喜锋有次想吻,她没让,后面再不敢提了。韩喜锋这人胆子小,干财务还是优点咯。

    程阵雾说虹虹有小女孩气,那个贴胸脯的事不要给他讲。其实也没什么,在公交上,这类事常见,甚至虹虹从前跟人睡了,他也能迈过这坎的。但后面再让人睡他可接受不了哦。

    虹虹让雾雾放心,她绝对不会的。说完轻轻地说雾雾只能悠着,今晚不能发猛,爸爸今晚睡在楼下,让爸爸听见了有不好意思,妈妈听见了没关系,妈妈反正已经听见过。

    看雾雾真的悠悠地推进,便问兰茜是不是处女,怎么租住在校外?今年四月份时她到了长沙,领财经学院的函授文凭,先去了师大,其实看到了雾雾,但那天雾雾跟个戴眼镜的女孩一人挎个书包往图书馆走,雾雾还抱了几本书,两人边走边聊天,好象挺亲热的,就没有现身,心里有气,就坐公交去了财经学院,本是叫雾雾陪着一块去的。

    程阵雾笑虹虹还是不大气,既然看到了我,即使我有女朋友了,你也可以喊我一块去呀,我肯定会陪你去财经学院的。当然主要是要怪我咯,确实伤了虹虹的心。回想起来,我真是一个无情郎,三年高中,虹虹对我那样好,大一、大二,写那么多信给我,结果被兰茜的美丽俘虏了。兰茜是处女,那条带血的手帕她晾干后用个塑料袋密封装好收在皮箱里一个小袋子里,兰茜妈妈跟岳母一样是个传统的母亲,从兰茜平时的交谈看,她还有一个更传统的伯母管着,反正我们睡一块后,她家里写了信过来骂了她,她说是妈妈与伯母两人写的信,没让我看信,估计骂了我难听的话,过了暑假回来,兰茜说家里妈妈与伯母同意我们的事,但还不敢告诉伯父。

    兰茜租住在校外,主要原因是她寝室里有两个女生打呼噜磨牙。其次是她习惯夜晚写作,她高中毕业时就出了一本厚书,是她从小学到高中所有发表的文章集合,大一又出过一本散文集,大二出了两本,大三、大四跟我合出了四本比较流行的散文集。第一本她家里贴了些钱,后面都有钱赚咯,钱全让她管着,我只知道大概有多少,第三本版税超过一万了,如果要分的话,能分我几年工资那么多,但人家身子都给了我,肯定不能提出分钱吧。再一个,当年请朋友吃饭,送老师与领导花了不少钱,花多少我不清楚。兰茜如果她不跟我脱开,这辈子做个作家是一句话的事,我大四,她在学校工作,两人还出了两本书,这次是她一个人在西安搞定的,只寄了样书给我。下半年我回来,只在报纸上发表了六篇文章两首诗,另外发表了几篇论文。对了,明年要指导年轻老师写写论文发表在教学刊物上。兰茜的情况不清楚,她完全转为写小说了,她投稿的刊物我订了,但在长沙。今年订报刊杂志时,我担心自己看了她文章把持不住,又混到一块就去了就麻烦,就没订那份杂志。

    第三个原因就是她习惯面食,师大食堂里有面食窗口,也只有馒头。而且打馒头时完全要靠抢。她跟我讲,初来湖南时,可能是第五天早餐,挤着打馒头时,让个男同学摸了她胸脯。那天她羞哭了,要退学,学校一听原因,就问她自己会不会弄面食,她说她从小就会做。她是特招过来的,因为她高中就出版了著作,否则她要招到陕西师大读书的,报到时校长还专门接见了她,在新生大会上她有一个个人发言,因此学校对她比较照顾,她又在师大校报做编辑,有工资的,是唯一一个学生编辑,学校就允许她租住在师大校外。兰茜跟我讲,那天那个摸她的男同学可能用力捏了,将乳房捏青了,学校校医还检查了。她真是作家性格,很敏感,经常写文章写得哭了起来,经常半夜我要起床安慰她,有时候她实在写不下去,就让她说个梗概,让我代她写完这些悲惨的情节,因此说她不与我脱开能做作家,这也是原因。有次写一个男同学的悲惨故事,那男同学是地主家庭出身,在动乱年代中受尽了折磨咯,饿到早晨偷农户家的猪食吃,听那男同学的故事时,我也在场,当时兰茜就哭成了泪人,写的时候完全是泣不成声了,我只好帮她写完。那个男同学是工大的,找了兰茜一个同班同学做女友,两人年龄都不小了。反正经常有在动乱年代中受苦受难的外校教师或同学过来哭诉他们的悲惨经历,让兰茜写成文章发表。虹虹函授的财校有一个女教师也去哭诉过一回,那教师不让我听,但兰茜跟我学了那些悲惨的事。真的是惨。动乱年代我们这边还比较人性,道县那边真是没人性地整出身不好的人,越优秀越漂亮整得越离奇地惨。可能是遗传的原因,出身不好的子孙,不仅长得好,而且很优秀,整得也越变态,不,应该说越遇到变态的整。

    兰茜因为生性过于敏感吗,遇到真正的伤害与侵犯,就容易形成心理阴影,那次袭胸后,班上男生的手在她胸前一尺远滑过,她也有紧张。第一次让我摸时,她先双手用力握住我的手腕,看我很轻柔地抚摸,她才放开我的手,闭着眼睛享受这感觉。不说兰茜了,说了虹虹有心理负担。

    虹虹那天看到跟我一块走的女生可能是大一辅导的一个女生,她考到了师大的物理系做了我的师妹。也可能是外语学院的冼纤云,我们是同届同学,从大一开始,时不时地跟她练口语。有段时间,晚餐后一直陪她散步,在散步过程中练习英语对话。纤云去复旦读研了,将来必是一个大专家咯。她比我大几岁,出身有海外关系的大家庭。她下过放,在洞庭湖边一个农场干了几年农活,差点染上了血吸虫病。有次洞庭湖涨水,市领导巡视防洪抢险工地,他们一块下放的知青为了在领导面前表现咯,跳进湖水里抢救一道意义不大的堤坝,争先恐后地往湖水跳,准备建立一道人墙保护堤坝,她当天正例假,就迟疑了一下,那个大领导很关心地问她,小姑娘是身体不方便吧,就不用跳水里了,你们革命小将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不能因为一条堤坝而牺牲我们革命接班人的身体。有两个已经跳进水里的女知青一听,赶紧上岸。后面发现这次下水的基本上感染了血吸虫病。那个大领导我们读大二时成了省领导,是一个体贴民众疾苦的好领导。兰茜也认识纤云,纤云自己承认在农场跟人睡过,考上大学后就跟那人脱了。兰茜将冼纤云的那段经历写成了小说,发表在一本杂志上。题目是《洞庭滔滔水》。读哭了不少人咯。

    虹虹说,那可能不是冼纤云,那个女孩跟雾雾年龄差不多,当时想,这坏蛋完全没女人过不了日子,幸好没跟这坏蛋,否则这辈子有气受咯。但在去财经学院的公交上,又想到雾雾不是这样的人,在高中三年,跟其他女同学是亲,但没那心思,跟我的亲明显不是同一种亲。跟上兰茜后,就对我很礼貌了。我让向灵真和罗倩倩去师大观察了雾雾,她们说雾雾跟女同学还象高中那样亲,甚至她们现身后,你请她们吃饭也原来那亲切劲,但跟那个西安婆就两公婆一样。当年送她们去火车站,每次都给两张五块的钱给她们。她们调侃说赚了咯,你们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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