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同窗相逢在他乡 (第3/3页)
“你那时长得又矮又小又不漂亮,怎么现在脱胎换骨了?”
“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嘛。”
听着阚丽娇的话,林霄宇不由得想起了小学时的事。那时阚丽娇就坐在他的前排,由于自己当时很淘气,经常搞些恶作剧。有一次,他从树上抓来一只毛毛虫,偷偷地放在她的书包里。在上课时,阚丽娇从书包里拿书,忽然看到了那只毛毛虫,吓得她当时就哭了起来。后来,班主任调查了是他干的,就严厉地批评了他……
林霄宇的记忆在少时穿行,在那个青葱的年代他自己真是好不懂事。
回忆着往事,再看看眼前风姿绰约的阚丽娇,林霄宇感到人生真是弹指一挥间,一晃就由少年到了中年。
“孩子都很大了吧!”林霄宇很随意地问着。
“我还待字闺中呢?”阚丽娇长长的睫毛里流露出了无名的感伤。
“这怎么可能呢,你这样的大美女没人追啊?”
“老同学,不说我了,说说你自己吧。”
“我有什么好说的,大学毕业从商,在滨江一干就是多少年,这不在市企业协会屁股还没坐热,又被发配到了金城。”
“你孩子也不小了吧?”
“一个是儿子,还不满一岁;一个还在肚子里,没出生呢。”听林霄宇这样说,阚副市长好像流露了一丝失望的表情。
“你真有福啊!”阚副会长的夸奖有些不自然。
“阚副会长,你也在招待所住吗?”林霄宇接过阚丽娇的话问着。
“是的,我就住在你的楼下306室。以后我们见面的时候,你就叫我丽娇吧,叫那个名称好撇嘴,也显生分。”
“哎哟,这下可好,我们这发小,还成了近邻了。”林霄宇惬意地开着玩笑。
又唠了一会,阚副会长起身告辞。林霄宇就说欢迎老同学随时拜访,逗得丽娇也笑了。
林霄宇来金城的第一天是很有收获的,他和小学同学阚丽娇的不期而遇让他有了了解金城情况的第一介绍人。这对他是很有利的。他乡遇故知,这还真有一点朦胧隐约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