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花鼓戏 (第2/2页)
为主,演出行以小生、小旦、小丑为主,其中丑行最为突出。衡州花鼓戏在湘南地区广大民众的传统文化生活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常演剧目有《刘海戏金蟾》、《福寿图》、《百忍堂》等。保护好衡州花鼓戏,将推动和促进传统优秀文化特别是湖湘文化的弘扬,同时,对丰富和完善地方戏剧史、地方民间艺术史都将产生一定的作用。
临湘花鼓戏,俗称“嗡琴戏”,起源于湖南临湘境内的桃林河流域,脱胎于临湘的山歌、民歌、夜歌、孝歌、小调等地方音乐,是独具地方特色的戏剧表现形式。它包括以琴腔为主,以锣腔、吹腔、套曲、地方小调为辅的五类声腔,有曲调三百九十余首,有传统剧目和现代剧目近百个。代表作有《王妹子回门》、《孟氏割股》、《大兴与兰兰》等。临湘花鼓戏是承载瑶族文化信息的“活化石”。脱胎于临湘民歌、山歌等曲牌的临湘花鼓戏中的声腔,有较明显的瑶族音乐遗风。保护传承临湘花鼓戏,对研究和传承楚湘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长沙花鼓戏形成于清代,流行于湘中、湘东和洞庭湖滨。20世纪中叶,不同路子的花鼓戏因频繁的艺术交流而逐渐合流,舞台语言向长沙官话统一,形成较完备的长沙花鼓戏剧种。其音乐曲调有川调、打锣腔、牌子、小调四类,约200余支。传统剧目多以表演“两小”(小旦、小丑)和“三小”(小生、小旦、小丑)戏为特色。创作演出的《喜脉案》、《乡里警察》、《作田汉子也风流》等剧目多次获国家级大奖。
进入当代,长沙花鼓戏的观众面日渐缩小,演出场地逐渐丧失,演出人才出现断层,主创队伍萎缩。2009年,我国官方人员将长沙花鼓戏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湖南花鼓戏剧院为保护单位。为弘扬湖湘特色文化,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长沙花鼓戏,湖南花鼓戏剧院将尽最大努力保护、传承这一艺术奇葩,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