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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冀中笙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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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3章 冀中笙管乐 (第2/3页)

增加新曲目,不准增加乐器种类,不准改变演奏方式,严格按老艺人传下来的规矩进行演奏(表演),不准走样”的会规,因此,尽管经过了很长的时间,高洛音乐会仍保留着“奏、打、舞、唱”的遗风。

    1949年前,涞水高洛音乐会主要是为易县后山后土黄帝庙的祭祀和民间丧葬仪式服务,同时也为求雨、迎喜神、祈福、祈祥、祈平安、净宅、消灾、除厄、求五谷丰登、求六畜兴旺等民俗活动服务。1949年后,它主要用于民间的丧葬仪式及春节祭神仪式,节假日期间也自娱互娱演出。

    涞水高洛音乐会以涞水、易县所在的“后土文化圈”为中心,呈辐射状向京南保北延伸,越是靠近中心,这种花会就越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统计,当时涞水县有47个音乐会在活动,高洛村音乐会是其中的重要代表。

    “高桥村音乐”为僧传吹打乐,相传系由清康熙年间云游至此的正定大王庙乐僧广达和尚所传的佛乐演变而来,俗称“和尚经”。其演奏时由管子领奏,有3个和尚诵经,12个乐师演奏。

    高桥村音乐会靠家族方式传承延续,自诞生之日起,即以尚姓人为主要乐师。尚家不仅世代精通“点笙”,且谙熟音律古韵,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高桥村音乐流传久远而不走形。

    高桥村音乐属当地“北音乐”(又称“经”),有别于俗世民众自娱自乐的“南音乐”(俗称“会”)。北音乐乐器形制较小,音乐节奏较快,乐手着装也不同于“南音乐”。

    高桥村音乐原有曲谱3册,现仅存1册,收录乐曲47首,现乐手仅能演奏其中的二十余首,其中《锦堂月》等数支曲子为高桥村音乐会所独有。高桥村古乐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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