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高正秀的条件 (第2/3页)
现在又的加一条,工作好!
听说镇长家的儿子一直在追求正秀,可是高正秀根本看不上。
首尔大学高材生,当然是希望能去首尔,最好能去银行总部任职,那里才是她的归宿。
但是现在,高正秀有些后悔穿这套衣服。
外面一件收腰小西装,里面只有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穿脱都很容易。
“好了,放下吧,又不会少二两肉,至于吗?”
看过之后,金日天强忍着冲动,淡淡的说道。
你还别说,高正秀看着没什么出奇,但真的是有料,不但有料而且异常的挺拔。
韩孝利的他已经见过了,丰腴圆软,但是抵不过地球的吸引力,微微下沉。
正秀则有些违反牛顿定律,不但有料,而且,咳咳,不能瞎说了,否则就要和谐了。
高正秀羞愤欲死,一双美目狠狠地盯着金日天,好像要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
金日天摸了摸下巴,“这个眼神我喜欢,下次不穿衣服的时候也要用这种眼神哦!”
“变态去死!”
高正秀实在没忍住,抓起地上的臭袜子就扔了过去。
金日天连忙躲避,“禁止使用化生武器!”
高正秀气的浑身乱颤,“你要是再逼我做这种事,我就跟你同归于尽!”
金日天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跟自己同一水平线,“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再说这只不过是开胃菜,真正的大餐还在后面!你如果做不到的话,我可以找花姨和正恩。”
“你敢!”
高正秀急了,她真的怕金日天出手对付她妈和她妹。
李一花和高正恩对金日天的态度她全看在眼里,都被金日天吃的死死地。
而且这个金日天长得人五人六,又能挣钱,简直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人,如果他想要干点什么坏事,自己的老妈和妹妹根本逃不脱毒手。
但是在高正秀眼里,会挣钱、长得又帅的金日天只是个俗的不能再俗的渔民。
满身的鱼腥味,俗称泥腿子。
她可是高贵的首尔大学高材生,打心眼里瞧不起这种人!
金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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