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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一章女儿(二) (第1/3页)
女儿是把自己打扮成小厮,藏在采药队里偷偷跑的,等白振山发现的时候,队伍已经往前走了五百里。
白振山哭笑不得,要把她送回去,她把刻刀往自己脖子上一横,淡淡咬出两个字:
“送吧!”
白振山在给他的信中写道——
“老爷啊,这孩子连死都不怕,不如就随了她的心吧。”
这一随,便是四年。
白振山每半个月送封信来,那丫头四年时间只写过一封信,信里只有一句话——
爹,娘,女儿很好,勿念。
四年后,女儿回来,眼神都和从前不一样了,说话、做事比从前沉稳百倍。
你在边上急得跳脚,她最多掀开眼皮,淡淡看你一眼。
至于医术?
仅仅一个鬼门十三针,便是连他都不能企及的。
鬼门十三针的关键,就在用针。
针深一寸,浅一寸;力道重一分,轻一分,效果都不一样。
女儿没有私藏,回来就把鬼门十三针教给了他。
可惜,他用针的手法比起女儿来,还是差了一点。
后来从白振山的嘴里才知道,这四年,她已经不刻木头了,开始用石头刻印章,还印得有模有样。
沈巍看着女儿那一手的老茧,不由唏嘘感叹:下针的云淡风轻,背后都是水磨的功夫。
问起女儿这四年的经历,她只说了四个字:拜师学艺。
别的,也一个字都不肯说。
还是白振山告诉他,女儿在山上学了两年,还有两年就跟着他天南海北的跑。
每到一
处地方,她都会装成病人,找当地的郎中看病。
要医术普通的,她看过一次就走;
要医术出众的,她会连装三次。
她最喜欢山间田头的土郎中,说土郎中用的都是土办法,看着不入流,却最实用,一点花架子都没有。
最后,白振山发出了和他一样的感叹——
“老爷啊,要是个男娃就好了,咱们沈家必是四九城里的头一份。”
“早知道,怀这孩子的时候就不该让濮氏去什么道观,要生什么女儿啊。”
哪怕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些年,沈巍后悔的,还是这一件事。
堂屋里,安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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