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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肉夹馍 (第1/3页)
最后裴月之把鸡腿也撕小块:“好孩子,那咱们娘仨一起吃。”
一口下去,这个味道不能说是难吃,但也不是很好吃,很普通的味道,不过能吃的出来,食材是很好的。
就算调味很轻,但也只有一点点的腥味,所以点它的人还算多,也算得上是一个招牌。
这个猪耳朵味道很一般,感觉就是加了一些老酱油,一点花椒八角煮了一下。
这样简单的卤,其实是没有太大问题的,问题就在于,他们好像不会处理这个食材,吃着好像是有一点,猪味?
今天是尝到了清泉楼的招牌,改天还得去看看百味居有什么招牌,也好知道对手的实力。
三人简单的吃了一顿,裴月之自己是有点嘴刁的,吃的不多,但是感觉两个孩子吃的也挺香的。
“朝儿暮儿,这味道还可以吗?”
范朝咽下东西,回答说道:“娘,这两个菜如果放在之前,朝儿一定会认为是人间美味,但是吃过娘做的饭之后,便只觉得尚可。”
“对呀,现在吃过娘做的东西了,就觉得这个肉也没有很好吃。”范暮的小嘴巴吃的油亮亮的,眨着大眼睛看着裴月之。
裴月之直接上手捏了两把她的脸蛋。
可能是之前饿过,所以养成了不挑食的性格,就算吃着不怎么好吃,也能好好吃饭,还挺好的。
吃完饭后,三人就回房间午睡一会儿去了。
到了下午,柳圆圆也该带着柳婆婆回来了。
好多天没有见到柳婆婆了,裴月之怎么也得做点好吃的。
想到柳婆婆喜欢吃面食,爱吃饼什么的,裴月之打算做一个肉夹馍,正好自己很久没吃了。
说干就干,先拿了一些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又拿了一块腿肉,裴月之喜欢瘦一点的。
用刀刮刮肉皮上的油泥,切成大块,冷水下锅焯一下。
锅里加两勺白糖,两勺清水,火小一些,熬一个糖色。
熬至枣红色后,就可以往里加水了。
把焯好的肉下到锅里,水一定要完全的没过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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