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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八号当铺的规矩(二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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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第八号当铺的规矩(二更求月票) (第2/3页)

下一次伱会连灵魂都不剩下。”

    第八号当铺的规矩:在没有得到老板允许‘交易’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触碰交易物,否则轻则灵魂损失,重则灵魂消散。

    用雅木茶的话来说就是,在这里‘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把它给我!求您了!”

    夜枭又再次乞求起雅木茶。

    “可以给你使用.但你拿什么交换呢?”

    雅木茶不为所动甚至还拿起了茶杯慢慢喝了起来。

    “任何东西都可以,什么是你有的,但别人没有的,越稀有价值越高。”

    “当然.一定要是你的东西才行,别人的东西不能做为交换物。”

    当铺当铺,任何东西都可以典当,可以是能力、可以是物品

    与某个电视剧的情况非常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

    整个典当交易过程需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只不过这个‘等价交换’的价值会有一定幅度,评估一个东西的价值完全取决于老板。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典当方’即‘购买方’要认同,所以交换的内容不能是随随便便的东西,比如你拿路边的一块石头和别人换写轮眼这种离谱的事情就做不到。

    另外双方交易必须出于自愿原则,任何使用任何操纵、控制的方法在当铺里都会失效,当然用语言PUA这项不在此列。

    一旦交易结束,对方就会永久失去那样‘东西’。

    华石斗郎是念能力‘二重身’就是这样被‘拿’走的。

    对方要是反悔也可以拿出同等价值的东西重新交易,前提是找到第八号当铺,并征得第八号当铺的老板同意。

    严格的说这并不是一项战斗能力,不过做为辅助能力绝对是潜力巨大,与雅木茶的替身红色异端一样都属于成长型。

    “越稀有.价值越高.?!”

    夜枭喃喃自语着,他实在想不到自己有什么可以用来交易的。

    钱?

    对方肯定不需要。

    ‘怎么办?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不想死,我还不想死啊。’

    夜枭那不算聪明的大脑飞速运转着。

    ‘对了!’

    ‘我有一样东西是别人没有的!’

    “只要能够活下去,我愿意我愿意交易我的念能力!”

    伴随着夜枭的声音落下,只见他的身体里‘嗖’的一声飞出一团散发着白色毫光的东西,落在雅木茶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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