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送信 (第3/3页)
碧儿看玉儿走远了,才拿出王启送来的信说:“这是雷参将托人带给我的,应该是给小姐的吧?”说着把信递过去,并不知道送信之人已经调走,脸上还带着狭促的笑。
钱双音被自己的侍女笑的不自在,夺了信转身进了床幔之后,心里却砰砰的跳,双颊也泛着红晕。不知道信里会写些什么了。手抚着胸口,稳了稳才拆开来看。
整整三张多纸,看的钱双音面红耳赤,心如撞兔,匆匆的把信收到,四处看看,觉得把信放在哪里都不安全,最后藏在枕头下,草草的梳洗一番就打发了侍女上床了。
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拿出信又读了一遍,抱在怀里,辗转反侧。
同样睡不着的还有陆冰。
上午到了南市后,转了好久又问了很多人才在路人诧异的眼光中找到了成衣店。本打算买女装,想想将来要赶路什么的,电视里小说里不是都换男装的么,就没买女装买了男装,三套外衣再加上里衣什么的一共花了一两银子算成人民币的话就是一百块,看着这么一堆衣服也挺合适的。
成衣店的老板娘还好心的和她说这样拿着银钱是很不方便的,有钱庄可以存起来或者换成零散的碎银和铜角也比这样拿着整个的强。
这样,陆冰在成衣店换上,剩下的包成包袱,毕竟兜里的钱很少还要离开这里,还是不要买没用的东西,逛了大半的南市,换了零钱,又买了把小匕首用来防身,幸好这个时代没有禁止管制刀具什么的。
之后又去了东市到东市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了,吃了点饭,又找了个带吃饭的旅店租了个房间。这不,从吃过晚点的午饭后一直躺到现在,晚饭也没吃。
五十两银子,也就差不多五千块,能走多远?能用多久?人生地不熟,还要留些过河用,十两差不多够,除了买衣服吃饭的,还剩下不到三十九两,雇车应该贵些,走路就会累些,哎,郁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