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王介甫问对(三) (第3/3页)
财富,基本上全都集中在他们手里。”
“不知介甫有何良策?”
“在下有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先发制人,是一个杀字。以雷霆之势,凭借朝廷的军事力量,趁着他们还来不及将手上的财富转化为实力,招兵买马,提前发动杀机,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他们大部分甚至全部杀死,如此一来,他们的势力没有了主人,丞相和朝廷就可以慢慢收回运河的利益。”
“中策是反间之计。卑职听说,丞相麾下的党羽,互相之间并没有结为盟友,反倒是谁也不服谁,时常争斗不断,是丞相居中为他们调和,他们才能表面友好的站在同一战线上。如果能挑起他们之间的相互争斗,让他们斗个你死我活,丞相再趁机收回运河的利益,就算到时候他们发现了,丞相也已经吃掉了足够的利益,完全可以正面将他们击败。”
“下策是变法。现在朝廷表面上看起来法令严密详尽,无所不有。在卑职看来,却是完全没有法度,不能应对丞相开通的运河的实际情况。
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如今的法令制度,都不符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孟子说:‘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如今我魏国不正是这种情况吗?朝中有丞相这种能臣,国家实力富强,但是百姓却没有受到半点恩泽,这就是法制不符合实际的缘故。
这第二个原因,就是没有强有力的部门可以让法制实际的施行下去,有法制,但是却不能施行,不就等于没法制吗?”
“所以如果要变法的话,第一就是要制定符合国家实际的法律制度,第二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体系和部门,给这个部门足够的权力,让这个部门能够有能力,保证法律制度的施行。”
王介甫说的口干,牛饮了杯茶水,继续道:“这上策,是快刀斩乱麻,但如果行事不密,就有可能将他们全部逼反,风险比较大。至于这中策和下策,没有什么风险,但是效率也不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