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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战国 第十三章 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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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六:战国 第十三章 商鞅变法 (第3/3页)

的序幕。

    《垦草令》实施三年后,秦孝公任命公孙鞅主持变法工作。公孙鞅首先以李悝的《法经》为样本,制作了秦国版的律法,秦国版律法刑罚更重,还增加了连坐机制。公元前356年,万事具备,公孙鞅主导,开始第一次变法。

    第一变法主要有四项内容。第一条,废除贵族的世袭,规定按照军功赏赐爵位;第二条,以农业为本,重农抑商;第三条,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本国士人到国外去当官;第四条,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如果一户里面有两个儿子到达法定年龄还不分户的,就加倍收税,为啥要分户呢?因为当时征兵的话是按户分配指标的,户数多了,兵源就多了。

    第一次变法秦国上下都比较抵触,连太子都犯法了,公孙鞅本来是要处罚太子的,但想想太子惹不起,就罚了教导太子的公子虔和公孙贾。后来公子虔又触犯法令,被处以劓刑(割鼻子),公子虔因此对公孙鞅怀恨在心。法令执行如此严格,民众不敢妄议,秦国在第一次变法之后快速发展了起来。

    公元前349年,秦孝公让公孙鞅开始第二次变法。第二次变法更加彻底。首先是废除了贵族的井田制,允许土地私下流转。政治上广泛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的官僚机构,废除分封制。接着公孙鞅又统一了度量衡,推出了标准尺子,促进经济有序发展。继续推进小家庭制度,同时编制全国户籍,给居民们上户口。

    公孙鞅吸收了李悝、吴起变法的精髓,结合秦国实际,主导的变法取得极大成效,让秦国实力突飞猛进,为今后秦国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基础。不过公孙鞅在刑罚方面定的太重了,轻视了教育的作用,纯法家思维,这也是当时变法的局限性。

    和公孙鞅差不多同个时期,刑名学派的另一名领军人物申不害也在变法,在韩国主导了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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