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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讨伐对象——火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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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讨伐对象——火蜥蜴! (第1/3页)

    陆远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终于明白为何自己打死“炼狱魔蛛”后,开拓者之眼会声称这是“暴殄天物”的行为。

    因为那蜘蛛还没培育出超凡火种,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我还是得打死它啊!”

    陆远仰天长啸,整个人抖动地像筛糠一样。

    他深深感叹着命运的无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时期,曾经暗恋的一个姑娘,因为缺乏勇气,没有发起追求。

    到最后大学毕业,偶然间的联系,姑娘才说道:“其实…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然,以上纯属陆远的幻想——暗恋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联系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欢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来的。

    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鬼地方,幻想一下,弥补人生遗憾又不犯法!

    不过,看了论文的后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为论文写了,只要狩猎一个拥有“超凡火种”能力的怪物,借助其火种,就能重新点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没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选,那玩意太强,藤蔓延伸好几公里,还没靠近我就被拽过去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从几个小BOSS当中挑选一个。

    陆远拿出一份手绘的简易地图,上面绘画了这段时间侦查到的地形。

    “那么,最容易杀死的超凡生物是哪个呢……”

    “哪一个怪物,最可能拥有超凡火种?”

    经过再三的思考,陆远将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面!

    一头火红色的,类似于蜥蜴的四脚怪物。

    身高约莫3米,体长8米,十几吨重量,长相极其魁梧。

    侦查的数值全都是“???”

    选择火蜥蜴的第一原因,这怪物是独居的,独自生活在一个干燥的峡谷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陆远实在招惹不起大批量的野怪。

    而独居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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