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贪婪篇(三) (第2/3页)
小王是青岛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2016年,当时在室友的介绍下,小王认识了同校师哥小郑,并得知一种名叫“做单”的赚钱方式,“就是说从APP平台上借款,借出来之后直接转给他,都是由他来还,一千块钱的报酬。”
一听不用自己还贷,还有报酬可以拿。小王没考虑多久,便答应了小郑的请求。2016年5月,小王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一个名叫“名校贷”的借款平台上,借款2万2千元。随后,她便把钱打给了小郑,自己也拿到了相应的报酬。在之后时间里,贷款也确实都是由小郑偿还的,直到2017年7月份,事情发生了变化。
“他说名校贷出现了一些问题,要还全款,所以让我们再注册别的平台。”小王告诉记者,当时小郑的意思是“名校贷”平台剩余款项必须一下还清,但自己手里并没有现钱,所以需要她从别的平台借款,补上这个窟窿。
由于小郑态度很诚恳,而且小王也担心自己的信誉受到影响,无奈便答应了小郑的请求,又从“快贷”借贷平台上借款3000元。与此同时,小郑向小王提出了正式的工作邀请。
小王:“他说去他们公司做兼职,把他的营业执照、身份信息什么的都发给我了。”
有实体公司,还有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的工作也和之前的一模一样,每借成一笔,自己便能够得到五六百元的报酬。这对于还是大学生的小王来说诱惑很大,她便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从2017年7月底至今,小王共在40多个借款平台上借款,总额高达17多万元,加上利息共44万元。而问题就在今年9月份,由于所借款项过多,小郑方面无法及时偿还,便让小王去济南清账。
小王说:“清帐的意思就是把我现在所有的债务,让那家清帐公司出钱还了,只欠清帐公司的钱。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清帐公司告诉我,这是操纵学生挣钱,告诉我被骗了。”
清账公司的一番话,让小王彻底起了疑心,立马打电话给小郑,然而对方的答复,却让她大吃一惊。“他承认这个事情,但是他只承认是我借给他钱,并不承认是他操作我从这些平台上借钱,并不承认利息这些问题。”小王说。
面对对方的翻脸不认人,小王彻底慌了神。这个时候的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而之后想要再联系对方,手机却始终无法打通。
2017年11月12日,高利贷的人已经找到她家门口,找她爸妈要钱,然后就一直逼她。 [4]
案例三
2019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等8人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彭某佳、杨某鑫等3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彭某佳曾经分别是“分期乐”和“永旺分期”借贷平台的高校业务员,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接触到一些有借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审查个人资料、家庭信息等,掌握了一批以深圳户口、家庭条件优越、有超前消费习惯、自控能力差等为特点的在校大学生资源。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张某纠集董某铭等人合作开展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无抵押高息短期借款业务,由董某铭等人负责出资,张某负责物色客户(借款人)、出面签订合同和债务催收,所得的利润六四分成,风险共担。他们运营的借款模式以1周或2周为借款周期,利息15%~25%不等,每日逾期费为借款金额的5%~10%不等。彭某佳则联合杨某鑫等人合作开展“校园贷”业务,借款模式以1周或5日为借款周期,利息15%~30%不等,逾期费每日收取500元到1000元不等。 [5]
案例四
2021年4月初,大学毕业已工作好几年的吴先生接到一个提醒他“注销校园贷账户”的电话,对方称如果不注销,可能会被人利用个人信息来注册校园贷账户,影响他的个人征信。吴先生相信了对方的说辞,并根据对方的提示:清空各大借贷平台上的额度,然后把清空提现出来的钱转到对方资金的银行账户里。对方还说,吴先生从网贷平台借出的资金,不需要他负责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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