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01章 杀人网球?no,我这叫特性网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101章 杀人网球?no,我这叫特性网球! (第3/3页)

没让这些人感受“夏天里的一把火”,已经是他风度的体现了。

    “臭小子,你说什么呢?你没打听过,这球场姓什么的?”其中一个大块头冷声道。

    “这个我真没打听过,毕竟我不能去上厕所,还问问厕所姓什么吧?你们都说羽毛球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那我们这些过家家的,要是去隔壁吊打你们了,你们会不会很丢脸?”沈歌笑着问。

    “放屁,就凭你?”

    “你想赢我们张哥?”

    “做梦去吧!”

    沈歌拿球拍拍着手,走到那几人面前说道:“那不如玩一局?”

    张哥闻言眯了眯眼,打量了沈歌一番,回想起他刚才打羽毛球时的业余动作,怎么也不相信他会打网球。

    “要打的话,五十万一局,如何?”张哥挑了挑眉,显然觉得沈歌拿不出五十万。

    沈歌面露为难的说:“五十万……”

    “哈哈。你不会连五十万都没有吧?”

    “五十万都没,你泡个锤子的妞!”

    “美女,时代变了,现在不流行在自行车上哭了。”

    沈歌继续说道:“我是觉得有点少,不如加个零吧,五百万一局,一局定胜负,如何?”

    “你有五百万?”张哥冷哼。

    “现金,好像没有。”沈歌话还没说完,那几人已经阴阳怪气的讥讽起来,却见沈歌朝程胜楠说道:“诶,程总,你之前说我陪你一天就给我五百万的,还作不作数啊,作数的话,我拿来和他们赌一局,没问题吧?”

    沈歌是懂气人的。

    长得漂亮不是罪,引来麻烦也不是程胜楠的错,但沈歌就看不惯这些仗着有点钱和权利,就无视他人意愿的。

    看不见的也就算了,看见了还不管?

    雨化田都啥都管,身为男人连这种事都不敢管,那下辈子还是投胎到古代,趁早入宫切了吧!

    “可以。”程胜楠点了点头。

    众人愣住了。

    md,这美女是个富婆?

    原以为是公子哥泡美女,结果搞半天是富婆包小鲜肉?一时间,就连那张哥在内,几人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这时程胜楠走到场边拿起一个电话拨通说了几句,走向张哥说道:“‘榕安律师事务所’应该不陌生吧?我已经找好了公证,这是我的账户和余额,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我这边就支付公证金了。”

    “……”

    尼玛,这妹子有丶丶东西啊。

    张哥骑虎难下,虽然家里有钱,但五百万对他来说也不是随随便便挥霍的“纸”,但好歹是圈内有头有脸的人物,这要是被曝出去了,百万粉马上能少个万字,丢人丢大了。

    “好!”

    两边进行公证之后,沈歌和程胜楠随张哥等人走向那边的球场,场边还有好几个女网红。

    显然这些公子哥并非全男团,也叫了妹子,只是程胜楠的运动装太过惹眼,让张哥起了兴趣。

    “要不让我来?”程胜楠走在沈歌旁边问道。

    沈歌笑道:“那我不是太丢脸?别忘了,我可是温网冠军。”

    “温江超市业余赛小区冠军嘛,我知道。”程胜楠说。

    沈歌打趣道:“你不会心疼五百万吧?放心,话是那么说,输了算我的,赢了一人一半。”

    “我不是担心钱,我是担心……”

    “放心,我师父越前龙马,稳了!”沈歌自信的说。

    “……”

    更不靠谱了好吗。

    沈歌已经走向了场地,张哥早已经站在对面,挥了挥拍子,准备发球,而他的跟班确实没吹牛。

    张哥平时没什么爱好,一喜欢泡妹子,二喜欢网球,确实在全国网球锦标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沈歌站在左半场,球拍打着肩膀,朝张哥勾了勾手指。

    张哥眼神一凝,立即抛球,猛的一击发球,网球如同子弹一般朝沈歌的半场射去,速度快的惊人!

    眼看就是一个大好球,张哥却是眼前一花,感觉球就像是在半路被“定住”了一秒,接着沈歌一挥拍,轻轻松松的将子弹发球打了回来。

    面对程胜楠的时候,沈歌即便在测试特性能力也是收着的,毕竟妹子的面子还是要顾及的。

    至于张哥?

    沈歌只有一个想法——

    打死他,或者被他打死。

    显然张哥没本事让事情发展成前者。

    张哥一愣,赶紧做出回击的动作,就在这时,却见那网球在拦网上方停了下来,接着顺着拦网往前滚动一段距离,“噔”的一下掉入张哥半场。

    “有效!”担任裁判的工作人员吹响哨子。

    张哥愣住了,“走钢丝”?

    那小子竟然会这种球技?

    这怎么可能!

    然而对沈歌来说,一切皆有可能,虽然他不会杀人网球,但是却很擅长特性网球。

    只需要使用不出诡域进行定点控制,别说走钢丝,再来几个零式削球都没问题,再加上“无形”,还能让对方瞧瞧什么叫“消失的发球”!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