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猎鹿王,得鹿角 (第2/3页)
气,他现实力虽远胜着鹿王许多,可将对方杀死,却也不是一件轻巧活。
更别提还杀死了其他几头诡鹿,体内气血消耗倒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内气一点没剩。
得亏这鹿王跑得慢,不然真让它走脱了,下次再想杀它可就难了。
鹿王血肉蠕动,却并没有像其他诡鹿一样汇聚成一块活肉。
所有血肉最终全部汇聚两只鹿角上,原本看起来就已是坚锐无比的鹿角,如今更沾染些许金玉光泽。
鹿王的两只鹿角并不小,每一只单看长度都要超过一尺,主干上更是横七竖八分化出许多小杈。
最为关键的是这一对鹿角极重,每一只看似不过尺长,拿在手中竟要有一二十斤之重。
看来这诡鹿王确实不凡,虽没有凝聚活肉,但凝聚出的这对鹿角,其效果恐怕要比活肉更胜三分。
陈墨取出一条包裹皮,裹住鹿角,再屏住鼻息收起其他三块活肉,以及自己刚刚放在一旁的长枪,这才轻轻敲响自己胸前的锣鼓。
他虽不确定自己进入灰雾,具体经历多长时间,但绝对没有超过两个时辰。
因为自己所处的那块区域即使被巡视的较少,可在两个时辰后换班时,也必然会有人走过一遍。
到时候敲响铜锣,无论自己想不想,身旁灰雾都会被驱散。
而现在是自己敲响锣鼓,所以他能确定自己在灰雾中一定没待够两個时辰。
随着眼前灰雾逐渐散去,陈墨带着这次所有的收获,悄然回到自己的营房内。
取过桌上的火折子,点燃两只蜡烛,昏暗的火光将整间屋子映衬的不算明亮。
没办法,蜡烛的火只有这么大,也只能发出这点光亮。
陈墨先取出五块活肉,这五块活肉大小不一,但质地颜色都与上次所得的活肉相同。
像是一块暗红色的胶体,有一定韧性,又不算太过坚固。
陈墨拿起一把匕首,熟练地割下活肉吞服,一团又一团气血力量被他化入蜕凡珠内。
然而四块活肉,也只不过为他补充了约莫两成的气血力量。
这倒是在陈墨的预料内,毕竟脱胎换骨这种事本身就是越往后越难。
从九十提升到一百,要远比从一提升到六十更难。
何况这两层气血力量,要是自己积累,恐怕也得要小半年功夫。
剩下的最后一块活肉,陈墨暂时没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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