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该章节已被锁定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该章节已被锁定 (第2/3页)

子。孝子戴麻不食肉,君子羸顿,小人私合阴阳,有子必为虎狼所食。

    人生溺死者,父母过胞藏于铜器中,覆以铜器埋入阴垣下,入地七尺,名曰童子里溺死水中。

    大风之子多病,雷电之子颠狂,大醉之子必痴狂,劳倦之子必夭伤,月经之子兵亡,黄昏之子多变,人定之子不喑则聋,日入之子口舌不祥,日中之子颠病,晡时之子自毁伤。(其中的人定指亥时,晡时指申时。)

    凡服药虚劣及诸病未平复,合阴阳并损人。

    月煞不可合阴阳,(月煞是指月朔,即每月初一。)凶。建破执定日及血忌日不可合阴阳,损人。(建破执定日,这是术数字以建除十二辰定日之吉凶和月之吉凶。《淮南子·天文训》记载:‘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已为平,主生,午为定,未为执,主陷,申为破,主衡,酉为桅,主杓,戌为成,主少德,亥为收,主大德,子为开,主太岁,丑为闭,主太阴。’)

    冲和子曰:《易》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礼》云:“雷将发声,生子不戒,必有凶灾。”斯圣人和诫,不可深慎者也。若夫天变见于上,地灾作于下,人居其间,安得不畏而敬之?阴阳之合,尤是敬畏之大忌者也。

    “这部分论述的是男女交合有七忌,若犯七忌,则受孕产子必不良,文中已详细叙述了所犯之忌的不良后果。其中论断虽然不免有些主观臆断的万分,但恶劣的环境、气氛等客观因素,对受孕是必有不良影响的,这是客观事实,应须有所戒忌。”

    彭祖曰:求子之法,当蓄养精气,勿数施舍,以妇人月事断绝洁净三五日而交,有子则男,聪明才智,老寿高贵;生女清贤配贵人。

    当向晨之际以御阴阳,利身便躯,精光益张,生子富贵长命。

    男子满百岁生子多不寿。八十男可御十五、十八女,则生子不犯禁忌,皆寿老。女子五十得少夫有子。

    妇人怀子未满三月,以戊子取男子冠缨烧之以取灰,以酒尽服之,生子富贵明达,秘之秘之!

    妇人无子,令妇人左手持小豆二七枚,右手扶男子阴头内女阴中,左手内豆著口中,女自男阴同入,闻男。。下,女仍当咽豆。有效,万全不失一也。女人自闻知男人精出,不得出候。

    阳精多则生男,。。多则生女。阳精为骨,。。为肉。

    “这部分论述了两个问题,一是交合时间与受孕优生的问题,虽有些观点,但有道理,似为古人经验之谈。至于生子高贵,生女配贵人,那就不一定了。在那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的时代里,穷苦百姓的孩子,无论他受孕时间多佳,恐怕也难改变他一生贫贱的命运。其次还论述了主宰胎儿性别和治不孕症的问题,文中所谈的秘诀,乃‘阳精多则生男,。。多则生女’的说法,显然是主观臆断,故不足为训。”

    冲和子曰:婉娩淑慎,妇人之性,美矣。能浓纤得宜,修短合度,非徒取悦心目,抑乃尤益寿延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