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马鞍有历史 (第2/3页)
“是的。”朱羽说道,“我觉得这个马鞍有些年头,而且应该是有历史的。”
史密斯先是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马鞍,随后便拿过一个放大镜,看着马鞍的那些铜物件。
最后,他掀开马鞍的牛皮,看着里面的衬料。
当看到木件上面那复杂的花纹和花体字的时候,史密斯原本一直保持着微笑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用放大镜一点点看着那些花纹,最后放下来,又看了看牛皮、木件,才长出了一口气。
“这是一件比较不错的马鞍。”史密斯看着朱羽说:
“看在老约翰的面子上,我不会哄你。这马鞍应该是印弟安那边的东西,名家作品,给一些名人或者有地位的人使用的,属于私人定制的好东西。”
他想了想说:
“这上面的花纹,我也需要再查查才能确定。不过这需要时间。现在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五千美元卖给我。第二个,就是等一段时间,或者你现在去西部某州找那些印弟安人出售,价格会高一些。”
“卖给你了。”朱羽没空为这么个马鞍往那么远的地方跑。
最后,马鞍和摩托车一起卖了七千五百美元。那摩托车史密斯的评价也不错,说修好了,会卖给专门搞收藏的那些人。
拿着钱,朱羽看时间已经过了午餐时间,不好去往杰森那里,便随便找了个餐馆胡乱吃了一顿,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在卧室里,朱羽把那把疑似的唐刀拍了个整体的视频,又拍了几张照片,开始打电话。
盛海市,某单身公寓。
此刻盛海还在夜晚,刺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睡梦中的叶盛华嘟囔了几句,摸到了手机,随手一划,说道:
“谁啊?”
“老四,是我。”
“哟,二哥?”听出声音的叶盛华一骨碌爬起来,“你在哪里?我看……美国?你跑那里干嘛去了?”
叶盛华是朱羽大学舍友,两个人关系不错,只是来美丽国这边的时候没联系。
“我这事比较复杂,现在有件事情要和你说——听说你家有长辈在搞收藏?”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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