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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权柄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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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章 权柄在手 (第3/3页)

   第二步则改革中枢,将宋制改为内阁制,并针对军国大事又立军机处。

    繁杂的日常事务归内阁依制度处置,是正常文人士大夫处理国事办公之所,沿用宋制。

    而军国大事不可谋于众人,是以由范卓远专门选人于军机处处理。

    军机处原则上属于临时机构,军机大臣非为常设,只待有军国大事要高效做出决断,防止推诿扯皮等事情发生时,军机处才发挥其效用。

    军国大事处理完毕,则暂时废除军机处,原本军机处大臣全部复归原位。

    除内阁与军机处,为了加强对文武百官的权柄限制。

    范卓远沿用御使监察百官的制度,第三步,建立都察院,负责纠劾各级衙门、官吏之奸贪劣迹,条陈政治民生之得失利弊,参加九卿议奏事议,会同刑部、大理寺审办钦交大桉及朝审、秋审,检查注销文书桉卷和封驳事宜,以及稽察京师地方治安等事。

    第四步建立锦衣卫,并设立锦衣卫内外职司,北镇府司对内监察全国以及文武百官。

    南镇府司对外实行谍报,查探敌国以及周围势力情报,合适之时行使刺杀、策反、造谣等策略。

    当然,锦衣卫建立之始,为防止官僚阶层集体抵抗,所以北镇府司只在暗中进行。锦衣卫首任都指挥使为武煜,副指挥使霏玥。

    另外,除各地官员送入内阁审批的正常奏本以外,又建立密折制度,防止宋明时期经常出现的文官佞臣欺上瞒下,隔绝皇帝对地方情况的了解。

    以密折对比正常奏本,再加上锦衣卫情报,便可看出上奏官员所奏是否为实,地方上的情况是否如满朝文武所论一般安靖。

    密折可由全部文武官僚自行上提奏报,不走内阁程序,直接经范卓远幕府办事处送达。

    密折制度与锦衣卫体系一般有利有弊,过于削弱臣权,自然会令官僚办事时束手束脚,不敢施为,导致相互推诿、效率低下。

    是以密折制度范卓远低调实行,暂时只有锦衣卫有提奏密折的能力。

    等到一统天下,不需要像争霸天下时对各方面资源有高效的调动能力时,可渐渐推行此密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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