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包哥 (第3/3页)
次的《let it be》的MV差不多就是第一集的剧情了:乐队将解散,他们在迎新晚会上了表演了《let it be》,吸引了新人。
第二集就是呆萌新人进入乐队了。
李清宁目前在录的是这个新人就是女主加入乐队时,欣赏已经加入乐队的三位成员表演。
然后——
在故事设定中,女主是吉他手,所以女主不表演的话,就得撇去吉他的音色。
所以。
李清宁在弹贝斯。
按照常理。
当架子鼓、键盘和贝斯在一起表演的时候,很难听见贝斯的声音。
但这是录音棚。
李清宁停了一下,对录音师说:“等一下,我驯服一下这把贝斯。”
录音师旁边坐着怀孕的混音师。
她忍不住笑:“老大,你这小王子看的通透啊,都用上驯服了。”
李清宁:“什么小王子——”
她是从江阳身上学来的词儿。
江阳今天早上起床以后,不知道去房间哪儿转悠了,等转悠到客厅的时候光着脚。现在天冷了,李清宁让他去穿上拖鞋。可江阳找了一圈,愣是找不到自己把拖鞋丢哪儿了。李清宁无奈何,给他拿了一双新的拖鞋穿,但江阳不穿。
他的原话是:“我的脚已经驯服那双拖鞋了。”
于是。
他光着脚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
李清宁看他一本正经,不是开玩笑的样子,很是笑了一阵。
“来吧。”
李清宁拿起贝斯。
这一段的音乐取自江阳当时心里响起的歌。
还是一首民谣。
李清宁稍微做了一下改变,凸出了贝斯的声线。
贝斯的声音是很性感的,很有氛围感,这也是为什么乐队缺了贝斯,感觉少了东西的原因。李清宁在缺了吉他的情况下,提升了贝斯的地位,凸显了贝斯性感的声音,让整首歌在贝斯衬托下很有氛围感。
又录制一遍就差不多了。
李清宁放下贝斯:“好了。”
“啊?”
怀孕的混音师意犹未尽。
她还想多听一会儿呢。
大魔王拿着贝斯演奏不止是好听,还是一幅画。她今天穿着蓝色高领毛衣和阔腿裤,坐在凳子上弹贝斯的时候,特别优雅。然后,头发盘起来,在低头的时候,金色流线型的耳饰微微垂下来,让人盯着就想多看好几眼。
争取让自己长命百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