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安利 (第3/3页)
夫够厉害的。
作为一首英文歌,《let it be》在海外音乐平台上线挺早的,在《佚名先生》之前。
这首歌在《解忧杂货店》畅销下,名气慢慢涨起来。而经典毕竟是经典,《let it be》在名气不断积累之下,在hot榜单上不断地往上爬,现在已经到hot20以内了。
这位卖艺的老外刚好会这首歌。
他弹着今天唱起来:“when i fiimes of trouble……there will be a it be, let it be……isdom, let it be。”
律师妻子站在艺人面前,静静地听着。
罗贝妮也听着。
虽然唱的没有大魔王好听,但好歹唱出了这首歌的不舍、遗憾,又不得不向前的无奈。
律师妻子在纠结中似乎有了答桉。
她一直没说话。
一直到歌声停下来,周围在看艺人表演的人拍手鼓掌,甚至还有人问这是什么歌,听起来怪好听的。
律师妻子这时回头对罗贝妮说:“这首歌太棒了,谁的歌。”
“李鱼。”
罗贝妮告诉她。
律师妻子把海风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我喜欢上李鱼了。刚才这首歌太美了。”
就像眼前的夕阳,不能阻止他在渐渐的消失。
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舍的向前。
罗贝妮趁机安利:“那你得多听听她的新专辑,特别经典,尤其是《佚名先生》,它能够给予你在困境中向上的勇气。”
“谢谢。”
律师妻子感谢她,在回到车上以后,律师妻子果然很快购买了专辑和单曲,并选择在车上播放,依旧是《let it be》。
罗贝妮有些高兴,她作为一个粉丝,这算是安利成功了吧?
让大魔王在大洋彼岸,也有了一个很可能成为死忠粉的粉丝。
当然。
还是大魔王作品够好,能够唱到人心里去。
罗贝妮跟前夫睡到一起的早上,她也听到了这首歌,本来在纠结要不要复合,不知道以前的经历会不会重演的她,在听了这首歌以后忽然就想明白了,就像大魔王唱的那样,顺其自然吧。
律师妻子把她送到公寓下。
罗贝妮向她告别,在回到公寓后,给她前夫发了一个安全到家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