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流年3 (第2/3页)
毕竟,要听赞歌,他们每个周末去教堂就可以听到。
第一天只觉得本地小孩儿唱赞歌新鲜,第二天新鲜劲儿一过,便没有人会再听再给钱了。
这一切,早在贾环的预料之中。
所以,今天他先带着两个唱了一遍《赞美主》后,便唱了一首新歌。
「I「DavidyedaheLord……jah,Hallelujah……」
(我听说曾有一个神秘的和弦,是大卫王为取悦主所奏……饱受煎熬的国王写下了赞美之歌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这首赞歌,现在可还没有出现过,要过个百年,才会出现在世上。
因此,没有听过这首曲子的洋人们都被吸引了。
好听的曲调,从来没有过的福音曲子……
不但信教的洋人掏出了钱包,便是不信教的洋人也驻足倾听,然后掏出了钱包。
一曲唱罢,一个身穿面料考究的西装的男人站在了三人面前,用英文询问三人。
「孩子们,这首歌是谁教你们的?」
贾环抬起头,用英文回答:「先生,没有人教我们,是我听一位金发的女士歌唱一遍,然后学到的。」
男人问道:「那金发女士呢?」
贾环:「我不知道,但离开了吧,我听说她要乘船回国。」
「是吗?那实在逃不巧了。」男人十分遗憾。
他以为这首福音歌曲是那位金发女士创作的,很想见见人,因为他也是个音乐家,更是个教徒。
只可惜,人已经离开了。
男人掏出一张纸币,塞进贾环的衣兜里,并伸手摸了摸贾环的小脑袋。
「孩子,你有很不错的音乐天赋,可不要浪费了啊!」
说完,男人便迈开大长腿离开了。
其他洋人此时也纷纷掏钱,丢到了贾环他们准备的木碗中。
今天又是大丰收的一天。
因为贾环与男人用英文对话,暗中窥视的那些打着抢钱主意的人又缩了回去。
昨天他们调查了三个孩子的资料,发现他们只不过是一户贫穷人家的孩子,那被按下去的觊觎之心又升了起来。
他们本打算几天抢劫三个孩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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