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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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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八章 未雨绸缪 (第2/3页)

总部,那么内地公司可以作为分支机构,再加上生产、贸易的性质各不相同,成立两家公司要远比一家公司更合适些,这其中不仅是管理方面的便利,更利于公司和公司之间的相互监督。”

    “你想想,如果一家公司把所有的业务全部归在一起,那么国内公司和香江总部又有什么区别呢?到时候国内公司和香江总部谁来管理谁?会不会以后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甚至尾大不掉的情况?”

    “此外,还有我刚才提到的具体管理方面,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人要负责这么多事是根本不可能的。再者,集团总部、分公司、子公司,整个公司内部的框架必须搭建起来,现在不做这些的话等以后再做就困难了。”

    “我明白了,这样吧,你觉得怎么操作更合适些?”秦正国开口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刚才宋援朝在和秦正国、张家明谈话的时候就在考虑了,或者说他来鹏城之前就琢磨过这件事。

    当即,宋援朝提出以香江盛华作为集团总部,全面负责整个集团的管理,内部称为“集团管理公司”,而鹏城这边的工厂为主注册盛华制造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框架作为制造业的主体存在,以后但凡制造和生产方面的企业全部归于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同时这家公司直接向香江总部负责。

    此外,目前注册的香江盛华(中国)有限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在内地的分公司,主要负责采购和贸易方面的工作。这样一来就能和制造有限公司形成交叉业务,把大业务剥离出来分成具体工作各负责一摊,并且有相互监督的作用。

    另外,酒店方面未来成立盛华酒店公司,主要做服务型行业的业务。这些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相互之间有着联系,却又有着相对的独立性,可以更好地实施管理和监督需求。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操作便与资金流转的控制,作为一家港资企业,盛华公司在内地的投资是需要获利的,但是在内地目前的资金流转模式再加外汇制度和进出口等方面,许多操作很不便与资金的转换和需求。

    此外,还考虑到税收问题,虽然现在地方政府给予盛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可五年的时间一晃而过,等到没了税收优惠后,以盛华后续的发展规模就有些不划算了。

    宋援朝当然不是要偷税漏税,这种违法的行为他是不会去做的。可作为一个企业,合理避税是所有企业管理者都会去做的事,而且这种手段也是默许的。

    根据业务的不同注册不同的公司,这种手段在后世并不稀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避免一些意外的状况,这些状况具体就不便描述了。

    甚至宋援朝还打算让秦正国在开曼群岛或者其他地方注册几家离岸公司,然后用这几家离岸公司的名义先控股香江盛华,然后再通过交叉换股的方式控制一部分内地的各家企业。

    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宋援朝只是简单地和秦正国大致说了下,至于具体的需要秦正国回香江后找专业人士去咨询。

    在香江,有不少专业人士或者专业的机构负责这样的代理,不过这是后话了,这种事现在也没那么急,可以一点点来,如今关键还是在于鹏城这边。

    “制造生产类公司这边让大琪负责,你挂董事长,他担任总经理。香江盛华(中国)有限公司暂时也是一样操作,就让张家明来做这个总经理吧。”

    “酒店那边也是这样对吧?”秦正国举一反三问。

    “没错,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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