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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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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 (第2/3页)

禁都是噤若寒蝉。

    这回他们算是听明白了。

    那大奇葩许遵,此刻也在瑟瑟发抖,这个岳父不好当啊!

    但除他之外,其余士大夫都表现的非常淡定,偷偷瞄了赵顼,有些幸灾乐祸。

    让你阻止你不阻止,现在好了,他直接冲着你来了。

    你真是活该啊!

    赵顼并未表现出愤怒,反而是笑着向张斐问道:“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你说这是对,还是错?”

    此时也只有他敢开这口。

    “当然是对得。”张斐回答道。

    赵顼哦了一声:“愿闻其详。”

    张斐道:“其实孟子已经说清楚这一点,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何谓‘道’,不就是百姓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共识,这就是法制之法啊。”

    还能这么解释吗?

    司马光、文彦博等一干大儒,不免又陷入沉思之中。

    好像有点道理,但跟之前他们的理解又有些出入。

    赵顼又问道:“既然是对的,那为何自古以来,无人能够做得到。”

    “因为这很难。”

    张斐说着,又看向叶祖恰,道:“之前他说只要遵守法制之法,就能治理好天下,我就说,他比圣人还要厉害,因为圣人对此也只能望而却步。这一点,我们可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的竞争中,窥探一二。”

    大家都很期待地看着张斐。

    要说法制之法,他们其实都还有些迷糊,但要说到儒家与法家之争,这他们可真是不要太了解。

    张斐来到木板前,“要说到竞争,就必须要有一个标准,那我们就以法制之法作为标准,来论这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之争。

    如今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是儒家之法胜了法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在秦朝发光发热,可在二世之后,就再没有出现秦朝那种制度。

    而其中原因我们方才也说得差不多了,秦朝为何二世而亡,就是法家之法是彻底取代了法制之法,秦朝的每一条法律,都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没有个人的正当权益,从而违背了所有人的共识,成为无法之国。

    所以秦朝只是看上去团结,但其实君民早已经离心离德,必然会快速灭亡的。那么。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

    “.!”

    学生们沉默以对。

    “有没有?”

    张斐又再问道。

    富弼突然答道:“没有!”

    张斐立刻问道:“为何?”

    富弼回答道:“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而是礼。”

    “正确。”

    张斐点了下头,想不到这老头思维比年轻人还敏捷一些,又看向那群不争气的学生,道:“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家之法是完全取代了法制之法,因为法家之法中每一条法令都是具有强制性,强迫性,这恰恰又是法制之法的特点,故此二者关系是取代。

    而儒家之法在大多数时候,是教化,而不具有强迫性的,世上许多道德败坏之人,虽然受到排挤和鄙视,但不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法制之法还是在发挥着一些作用,维护着个人正当权益。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要更为高明,因为儒家之法是要更接近法制之法的,德与法也是有许多共通之处的。”

    这一番话下来,每个人都是茅塞顿开。

    儒法之争,已经长达千年。

    虽然如今儒家强势,但到底文无第一,从学术层面来说,并未争出一个结果来。

    其中一个原因,就没有一个标准。

    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放在中间,作为标准,这一对比,就知道儒家之法肯定是要高于法家之法的。

    儒家的胜利是必然的。

    上官均就道:“这不是挺好得吗?”

    “是好啊!”

    张斐道:“我也从未说儒家之法不好,目前来看,儒家之法其实就是最优解,是你们认为我是在说儒家之法不好。”

    “.!”

    一干士大夫抚须面面相觑。

    方才他们很激动,是因为张斐强调法制之法胜于儒家之法,是二法之争,他们当然急,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作为一个标准,就不存在高低之分。

    但是好像又存在高低之分。

    纠结啊!

    赵顼突然开口道:“但儒家之法到底还只是接近法制之法,并未做到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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