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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我要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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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1章 我要告状 (第3/3页)



    孔承平愣住,敢情自己赶走的那些人,跑到济宁府告状来了?

    这些刁民还真是胆大包天,竟然越级上告?

    「知府大人有所不知,只是几个乡野刁民无理取闹,两天前,这些人还跑到县衙去告状,被孔某给撵出来了。」

    骆金栋不言,又拿出一本书,指了指。

    孔承平有些疑惑,拿起来一看,顿时心头一紧。

    这是《大诰》!

    所谓的《大诰》,是太祖皇帝亲自主持编写,将一些典型的贪腐等重大案件整理出来,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

    这玩意很慎人,所列凌迟、枭首、族诛者成百上千,弃市以下万数。所诛杀者以贪官污吏,害民豪强为主,惩刑极严酷,完全超出《大明律》的量刑标准。

    像什么刖足、斩趾、去膝、阉割等久废之刑,创设断手、剁指、挑筋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有或一身而兼数刑,或一事而杀数百人,总之,各种刑罚之残酷,只有你想象不到,没有人家老朱不敢做的。

    为了普及《大诰》,朱元璋曾发诏书:「朕出是诰,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观为戒。」

    大致意思就是,如果有人犯了罪,只要你能拿出《大诰》,就可以减罪一等,反之,若拿不出来,则加罪一等!

    然而,最令人绝望的,则是《大诰》中的规定:无论百姓还是官吏,只要犯罪,当地百姓都可手持大诰进京告状,大诰便是路引,见手持此书进京告状者一律放行无阻,谁若阻拦,全家处死。

    洪武十九年,嘉定县民郭玄二,因受当地县吏欺侮,便与人一起手持《大诰》进京告状。两人路过淳化镇时,遭到了当地巡检官何添观和马德旺的刁难,马德旺不仅讥讽他们见不到皇帝,还让他们将路费交出来。

    这件事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后果就是马德旺枭首示众,何添观被刖足带枷示众,并下旨道:「今后敢有如此者,罪亦如之。」

    孔承平看着那本有些破旧的《大诰》,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半晌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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