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传奇人物--切尔斯骑士 (第3/3页)
“沉迷于魔法的骑士”,这是大家明面上给面子的说法,在暗地里他还有一个称号——“败家子”。
明明没有魔法天赋,却幻想着要成为魔法师,整天搞着乱七八糟的研究,弄得家徒四壁。
如果只是这些,大家笑笑也就结束了。败家的贵族也不在少数,能够减少一个竞争对手,那也是一件好事。
爱折腾归爱折腾,偏偏这位切尔斯的骑士修炼天赋很好,乃是萨克郡少有的大骑士,甚至有希望成为白银骑士。
按理来说,以他的实力稍微努力一下,就能够让家业更进一步。偏偏切尔斯骑士拒绝了,哪怕是立下了战功,也选择折算成金钱奖励。
毫无疑问,这些钱全部砸进了魔法研究之中。有时候为了获得魔法材料,他还可以去串客一把雇佣兵,替法师协会效力。
强悍的实力,加上离经叛道的经历,让切尔斯骑士成为了“传奇”人物。
城堡虽然残破,但哈德逊相信这里还是很安全的,周边的领主只要不是脑子进水,就不会过来寻一个大骑士的晦气。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穷。碰到切尔斯这种实力强的穷鬼,就算是仗打赢了也榨不出油水来。
“小雷德曼,好久不见!”
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哈德逊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无奈的解释道:“切尔斯叔叔,我是哈德逊,小雷德曼是我兄长。”
这是哈德逊最无奈的地方,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为啥要父子共用一个名字。偏偏这种情况,在贵族圈子里很普遍。
尤其是五代同堂的家族,要是搞一次家族聚会,估摸着光区分名字都能够让人崩溃。
实在是不知道自家什么时候和切尔斯扯上了关系,不过估摸着就算有交情,自家父亲也不会说。
毕竟,眼前这位在贵族圈子的风评可不怎么好。大骑士的友谊固然重要,但是架不住这位总爱开口借钱啊,还是有借无还的那种。
为了钱包着想,所以大家对这位豪爽的骑士,都选择了浅言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