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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 火焚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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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7 火焚建康 (第2/3页)

平民长期处于一种赤贫的状态,每遇灾害受难尤深。

    南朝的士族豪强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存在,对于稳定江东的秩序固然是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用截肢来治疗静脉血栓显然不是唯一的、理智的治疗方案。

    但使耕者有其田、人人都能安居乐业,哪怕没有这些名为乡义实为乡贼的社会力量的存在,社会同样也能稳健的运行。这固然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甚至有些天真的设想,但如果掌握权力的人都不去尝试,指望这些既得利益者主动把肉吐出来与众分享,这便不只是天真,而是大奸若愚。

    李泰之所以一直以来都在用各种方式来扩大自身与南朝之间的实力差距,固然是为了在统一的过程中能够更加顺利,但也绝不是为的用军事手段把南朝杀个干干净净,而是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威慑力去对江东进行深层的社会改革,让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参与到社会资源的分配中来。

    即便抛开各种道德上的要求与标榜不说,让更多的人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分工与生产,也是一种非常务实的做法,能够让大唐政权快速兴盛起来,从而在更广阔的地域竞争中建立起更大的优势,继而令四夷宾服、诸夏永昌!

    当然,针对掌握大量生产资料的南朝士族豪强们,朝廷也并不只有打压消灭一种做法,更宽大的做法是用政治资源来置换他们手中所掌握的乡土资源。

    如果这些人愿意积极主动的加入到大唐统治阶级中来,李泰自然是欢迎的,毕竟唯有源头活水足够多,才能一直维持政治体制的活力,并保持足够的自我纠错能力,建立起普世的统治力。可如果他们抗拒这一潮流,一味的抱残守缺,那注定是要被时代所消灭,消灭的形式自然也包括物理上的消灭。

    只不过眼下朝廷还要碍于南陈朝廷的存在,并不能直接向三吴之地宣达政令,通过军府授田的形式率先培养一批忠诚度高、肯于维持大唐政令统治的府兵军士出来,倒也是朝廷一直所奉行的策略。

    江东地区固然不适于留置太多的甲兵,但是维持基本的地方治安、震慑宵小也是需要的。尤其那些被剥夺众多乡资产业的士族豪强们,必然会想方设法的进行反扑,在这种情况下,以吴人而治吴人便是性价比非常高的一个方式。

    不过很快李泰的好心情便被另一桩意外所破坏了,王颁居然私自进入建康并放火焚烧建康台城,这自然是极大的破坏了朝廷眼下与南陈朝廷之间的默契。

    事情发生之后,为了避免王颁制造更大的破坏,作为主将的权景宣便快速的率军登陆建康城,将王颁给控制起来,并且连忙派遣侄子权旭与王颁的叔父王僧愔北上洛阳禀奏事情并作请罪。

    “家门劣息为家仇蒙蔽、罔顾邦谊而擅自行事,诚然有罪。但恳请至尊念其行事亦出于孝义,旧者陈霸先背信弃义、袭杀王司徒,乃是震惊天下的丑秽行径,我叔侄幸为至尊所庇护、遂得偷生至今,但家仇不报必为天下耻笑,虽生犹死。唯此子此番私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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