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秦歌飘了? (第2/3页)
她去邀约其他有意向做主播或者做网红的求职者。
秦歌提出对应聘者的要求主要有三点:
第一应聘者要有特点,外貌特点越鲜明越好,无论是美到极致还是丑到极致都是可以的!
第二应聘者要有3年以上的销售经验,优先考虑有化妆品柜台或零食店销售经验的。
第三录用后要能和张畊宏一样接受20年长约且附加高额违约金,这次的事件如果不是有合约保障,说不定张畊宏还真被人挖走了,所以从公司角度考量,如果这个新人不能接受长期合同,那公司也没必要花费资源捧他起来。
当然上述条件只是初面的筛选条件,最终录取解释权归秦歌所有。
秦歌的星光远投文化传媒公司要打造带货主播的消息很快就在圈内流传开来。
圈内对此也是议论纷纷,兰西文化传媒公司和松华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自然也是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对秦歌的做法表示了嗤之以鼻的态度。
有天在酒桌上,兰西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何西兰喝多了对其他人说到:“星光远投的老板是飘了吧?运气好打造出了一个张畊宏真当他自己是运作小天才了?”
有这样想法的自然不止何西兰一人,同样试着挖过张畊宏的松华文化传媒公司老板李松华也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星光远投的老板脑袋有大病,他会写歌不好好的去捧几个歌星出来,非要来跟我们这些做带货的来抢饭吃,实属不智。”
但是很多还没找到工作的销售可不这么考虑,他们只关心这工作能挣多少钱。
在高额工资的诱惑下,很多有经验的销售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都投来了简历,甚至有些小公司中自觉在公司出头无望的带货主播也纷纷暗中向秦歌的公司投出了自己的简历。
人事按照秦歌的要求初步筛选后还有将十五位位符合初面条件的求职者,人事将这些人的简历整理后交给秦歌进行二次筛选。
秦歌认真的翻看起了桌上的每一份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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